证 明
兹证明李旭,男,汉族,籍贯:河南省周口市,家庭住址:河南省太康县大许寨乡洼李村,现为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经管系2013级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号:133xxxxxxxx,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现居住于C4集芙园N531宿舍。
特此证明(此证明仅用于证明该生为在校学生)!
辅导员意见:
经管系 学工处 2014-10-20 2014-10-20
第二篇:在校生证明(样式)
证 明
,男,系我院 机电工程学院(系)零
九级 机电一体化 专业学生,学制 三 年。身份证号码为: 。学生证号为: 。
特此证明!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10年12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