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请书
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女,XX族,XX年XX月XX日生于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 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 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改名族申请书
申请书
县民宗局:
我叫XXX,于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XXX镇XXX村民委员会XXX小组人。我的民族成份原随父亲XX定报为X族,现申请随母亲XXX更改为X族,望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为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