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丹润物字(2015)002号 签发人:
关于任命 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任命: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总经理;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 聘任 同志为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保部经理; 以上任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丹阳润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二篇:任免责任书
任免责任书
本人蒋仲辉,为梳颜天姿美容美发学校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本校教师连继辉同志为本校的执行校长。执行校长不代表学校全权的授权人,不具有财务收支的权利,只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执行校长职责涉及到学校的招生工作以及学校控股店面的店务管理。执行校长向学校法定代表人汇报工作,受其领导。任期为__年。依据学校的规章计划,执行校长在任期内没达成计划要求,学校将罢免其执行校长一职。任期内,因执行校长在工作上的重大失误而造成学校的负面影响和经济责任,学校将随时启动罢免程序,不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①店面营业额收回投资持续三个月盈利后,将纯利润的40%提取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化为100股分配给有功人员。直接创造盈利的员工奖励50股,执行校长奖励25股,其余人员共同分配其余25股。 ②超额完成学校招生人数计划的,对于直接有功员工奖励__元一个,执行校长奖励__元一个。
梳颜天姿美容美发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
梳颜天姿美容美发学校 执行校长:______
20xx. 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