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会议纪要
会议主题: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会议主持:候德锋 会议地点:古丈县党校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4.03.12 14:30-17:30
参加会议人员:安全部、永顺工作站、第一监理处、第一至第七各项
目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全部长、涉爆人员等(祥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会议由永吉高速安全部候德锋主持:
为加强永吉高速公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结合施工现场爆破安全现状,强化爆破作业安全监管,特请湘西自治州瑞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孙总为主讲,对永吉高速永顺段各参建单位进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一、学习《爆破工程施工与安全》
1、爆破作业人员管理,具体讲解了爆破作业人员的管理及职责,爆破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爆破员的职责,安全员的任职资格及职责,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2、爆破作用基本理论,具体讲解了炸药爆炸的基本要素,炸药爆炸的基本条件,爆破工程的主要特征,成组药包在介质中的爆破作用,药包装药结构对爆破作用的影响,爆破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与程序,爆破设计主要内容及其优化;
3、爆破工程施工作业,具体讲解了爆破作业的环境要求,爆破环境的基本规定,地形地质条件对爆破作业的影响,爆破施工的现场组织管理,爆破工程常用施工机械与使用,常用爆破器材,工业炸药的特点与分类,工业雷管的编码规定常识,爆破器材的贮存与运输,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
4、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具体讲解了起爆方法的分类,电力起爆
法与电爆网络,起爆网络的现场运用和施工技术,电爆网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起爆网络的实验与检查;
5、露天爆破具体讲解了露天浅孔爆破,露天浅孔台阶爆破质量
保证措施;
6、爆破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爆破工程安全管理。
二、学习《法律法规规定与操作流程》
宣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爆破作业申报操作流程,爆破工程审批、资料审查、人员资质审查、现场查勘、技术防范、爆炸物品储存点检查,及购买、运输、使用等。
三、会议要求
1、对新年度进场涉爆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核实(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2、所有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三方签字。
4、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规作业的责任方,查实后将进
行停工整顿。
(后附会议图片、签到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第二篇:爆破作业安全培训
爆破作业安全培训
我项目部爆破作业主要作业点为隧道。爆破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源有:爆炸伤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突水涌泥等。
爆破作业的一般施工程序为:钻眼→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装药和放炮→退库。
一、钻眼作业
使用风钻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经排烟、找顶清除危石、进行初期支护、检查并处理瞎炮。作业过程中随时观察围岩稳定情况。
钻眼前要检查开挖断面的中线、水平,检查导坑位置是否正确,并用红铅油标出炮眼位置;掌子面浮碴应清除干净,检查是否有残眼、未引爆的雷管炸药;检查凿岩台架,特别是临时搭设的台架是否牢固,严防垮塌,脚手板是否满铺,防护栏杆是否牢固。以上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钻眼。
采用风钻钻眼时,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情况,钻杆有无不直、损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要检查凿岩机的供水情况,严禁干式凿岩。
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把支架安放稳妥;站在碴堆上操作时应注意石碴是否稳定。在拱部扩挖钻挑顶眼、爬眼、斜插眼及吊眼时,要检查有无松动石块。遗留的残眼不得套打加深。
应先开水后开风,以减少扬尘。
钻眼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开门应用短钻杆,其长度在80cm以下;当钻杆没有找准炮眼位置时,风门不能太大,应在钻头进入炮眼后再完全打开风门;司钻人员不得把胸部、腹部紧贴风钻手柄,腿部不得抵住风钻卡套弹簧;钻眼过程中与钻杆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防止钻杆弯曲、掉头或折断;卡钻时应用扳手拔出、不得敲打,未关风门不得拆除钻杆;风钻2h要加油一次;要加强风钻的保养和维修,不得在工作面进行拆卸和维修工作。
使用电钻时,应检查绝缘和电缆的连接情况,司钻人员要戴绝缘手套、穿绝
缘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钢钎。
二、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
一)爆破器材的领取
1、炮眼打好后,使用班组(即开挖班)领用爆破器材前,应按当日施工安排由持证爆破员填写“爆破器材领用审批单”,提出当日用量申请计划,经施工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后,送往火工品库,再由库管员按照审批单的种类、段号、数量进行发料,并要分品种填写在“收发存登记卡”中,并由领取人员签字,以备查阅。
2、劳务分包方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出具领料员的爆破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证明书,物资部门要为分包方提供“爆破器材领用审批单”表格,由分包方填写申请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到库房领取,宜由项目部有施爆资质的人员负责监督控制施爆作业过程和剩余爆破器材回收。
3、施工班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取爆破器材。采用人工运输时,严禁一人同时搬运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搬运途中严禁逗留。
4、发放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和数量、质量不符合或变质,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根据运输部门的规章,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6、发放电雷管时,必须将每个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严禁:穿铁钉鞋,携带火机、火柴、燃着的烟头、手机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等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二)运输
1、爆破器材的运输规定
1)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运输规定的要求;
2)运输时,车辆必须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押送,不的搭乘无关人员;
3)货物包装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在同一车厢内运输;
4)运输时,车辆要限速行驶,中途不得停留。
5)为了避免引起殉爆,前后车辆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车距一般应大于50米;
6)严禁在运输车辆附近动火和吸烟;
7)严禁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人力车、机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工具运输爆破器材。
2、运输工具的条件
1)车辆的机械部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应使用柴油动力车;
3)应将排气管移至车前下侧,并加防火帽,车上应配置2个4kg灭火器;
4)车厢底板应平整无损,箱内黑色金属部分应用木板衬垫好,裸露的铁钉用橡胶皮覆盖;
5)必须有接地链条并保证已接地;
6)车上有防雨、防雷的篷布;雨、雪季路滑时应备有车辆防滑链;
3、行车过程中的要求
1)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车前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避免急刹车,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在车上安装、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3)选择好行车路线,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车稠密地段、行政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及道路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急弯、狭窄道路等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停放;
4)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
5)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时应与其他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点;
7)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如身体不佳或有倦意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休息,不的勉强行驶,停车时随车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8)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搭等容易遭到雷击
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9)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10)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并负责维护现场,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经过;
四、装药和放炮
一)洞内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参加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保管、加工人员,都必须是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国家规定上岗证件的专职人员担任,并应严格执行国标《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参加爆破作业与器材加工所有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和硬底及带铁钉(掌)皮鞋,以免摩擦产生静电和踏损爆破器材,造成事故。
参加爆破作业的领发器材、加工、装药、引爆等人员,严禁工作中点火吸烟或工作场地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和点炮,并应设事故照明应急设施备用,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电力起爆时应为绝缘型)。以防照明突然熄灭造成忙乱而发生事故。
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有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在爆破施工现场设置火工品暂放木箱并上锁,在火工品运送到达后立即装箱上锁,特别是电雷管,钻孔过程中注意监护,雷管箱和炸药箱距离20m以上,并标志“严禁烟火”;洞内暂放、加工起爆炸药地点最好选择在已二次衬砌砼部位或围岩较好之处。严禁将爆破器材怀揣于身上或放置于工具箱内。
二)装药点炮注意事项
①装药前,应首先检查爆破作业面围岩和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必要时应先行加固;并将开挖面5m范围内的杂物、石块清理干净;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之炮眼因热度很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没有警戒好等情况时,应严格禁止装药。
②装药时,要严格按爆破设计规定的爆破器材类别和药量装药,并堵塞炮泥,
最小不少于20cm。不得使用已经冻结或分解的炸药及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严寒地区禁用胶质炸药。
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引线和起爆药包,必须进行防潮、防水处理。 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应使用木、竹棍轻轻送入炮眼,不得冲击,不得挤压引线。
装药与钻孔不得平行作业。
③网路接好后.应有专人检查是否合格。
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取一下放炮器手柄、放炮箱钥匙,然后摘除电线;此手柄和钥匙,应始终由放炮组长掌握。
三)放炮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发爆人员必须躲藏在安全区域起爆。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到不受有害气体、震动和飞石损伤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道不小于200m;洞内多处施工(特别是未二次衬砌地段施工),每次放炮前应通知到每一个邻近工作面,并做好相关的人员撤离工作。
如一座隧道每两个工作面相对开挖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①两端距离在 200m且一端爆破影响另一端围岩稳定时开始,一端爆破时必须提前1个小时通报另一端,另一端作业人员必须撤离险区;②两端距离在8倍循环进尺(两端不一致时按循环进尺大的一端计算,但不得少于15m)时,其中一端必须停止施工,人、机撤出到安全距离以外并设立警戒标志,严防人员误入险区。
2、爆破的警戒防护: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话筒、口笛、铜锣、红旗、 红灯等)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看到。
a. 第一次信号——预告: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距离以外,并在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b. 第二次信号——起爆:确认人员设备均己撤出危险区,方准发出此信号,根据这个信号,爆破人员才准许起爆;
c.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炮响后,警戒防护人员仍应坚守岗位,必须待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爆破面检查,确认安全后,经爆破负责人同意,方可发出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后的安全检查:爆破后必须等待1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面检查,这
15分钟时间,一是为了通风排烟,二是避免可能发生的“迟缓”炮响伤人。检查内容为: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松动和变形。如有,应立即处理。
瞎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放炮后必须进行找顶撬帮工作,每班都必须有专职人员,应在恢复照明后进行。放炮后第一次找顶应有监护人,使用的工具应轻便,有条件时,应尽量安排使用反铲,以策安全。
“找顶”不能“硬撬”,只能是“敲下”或是“轻撬”,以免使围岩失去“自承载拱”能力而引发坍塌。
四)瞎炮处理:首先恢复警戒防护,再由装炮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施工负责人准许方可另行处理,但须设立明显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盲炮的处理方法和安全要求
1、浅孔爆破盲炮的处理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2)距离盲炮孔不小于0.3m处,打平行眼,装药爆破。但在钻孔时,要避免钻头触及原孔雷管与炸药;而且需要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盲炮的裂纹。
(3)用木、竹制工具,轻轻将炮眼内大部分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2、深孔盲炮的处理
(1)爆破网络未受破坏,最小抵抗线无变化时,可以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时,应重新验算安全距离,调整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2)距离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眼装药起爆。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炸药且炮孔孔壁完好者,取出部分堵塞物再充水,使炸药失效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3、处理盲炮时,禁止拉住电雷管的脚线,把雷管从药包内掏出;禁止把药包或带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掏出;禁止把残眼局部加深扩大,再装药爆破。
4、处理盲炮时,必须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四、退库
1、当日完成爆破作业后,爆破员与施工负责人在现场共同核实爆破器材的实际消耗情况,填写当日的“爆破器材退库登记表”,签字确认后,于退料或次日领用时交爆破器材库保管员签认。
2、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由工班负责人及时清点、退库,严禁带回住地和随意存放,严禁私藏、截留。管库员对退库的爆破器材进行清点,登帐入库,并单独放置。
五、爆破作业的基本要求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长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耍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铁道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4、钻爆作业时,操作人员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聊天说笑,立脚处必须稳固,如有冰雪应先清除,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操作人员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5、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严禁利用胶管内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6、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7、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人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8、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工点,严禁乱丢乱放。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9、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
10、爆破所用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11、爆破区近处有闪电和雷声的时候或在雨云弥漫,有可能突然发生雷电的时候,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12、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六、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组织和要求
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有组织的进行,做到统一部署,行动一致,并与邻队密切联系,做好协调。
2、禁止吸烟,禁止将火柴、打火机、武器与其它易燃品带入工地。
3、工地的道路要修整好,以便于工作人员行走和运输爆破材料。
4、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一定数量的警戒人员,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要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人员清场后必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干部报告,在确认爆破区安全的情况下,由值班干部下达起爆命令后方可起爆。
5、距离高速公路、乡村道路及其他道路较近的施工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放炮时间。
6、进行大爆破或特殊爆破作业时,现场应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分工,成立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爆破技术组的主要任务是:
(1)进行爆破设计并组织施工;
(2)负责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定爆破实施计划;
(3)组织爆破时的装药、网络联结和防护工作;
(4)负责爆破后爆区的检查及有关爆破事故的技术处理。
安全警戒组:由主管安全保卫和爆破班组的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爆破前负责与周围居民、单位的联系并确定爆破警戒范围;
(2)负责爆破材料的运输、发放、保管及销毁;
(3)检查爆破工地的安全情况;
(4)负责爆破前装药区的警戒,并设置警戒标志。
(5)爆破时负责爆破区周围的人、畜、车辆撤离、警戒等任务,爆破后负责对周围的安全检查。
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要挑选有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并熟悉爆破作业,有一定的职权。
7、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爆破作业
?
爆破飞石所带来的风险 ? 爆破产生的有毒气体所到来的风险 ? 爆破前完全关掉的通风系统 ? 爆破后接通所有的通风系统 ? 对于长大隧道,施工队伍在爆破后停留在
受保护的掩体内 ? 对于短小隧道,所有的人员都离开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