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桶装水合同
甲方:海龙清泉供水站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桶装水的条款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销售的桶装水必须是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桶装水。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按( )元一桶进行销售,保持不变。
三、甲方提供饮水机( )台立式( )台台式,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饮水机。若乙方继续用水,合同可续签。
四、本合同签至( )年为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桶装水,如乙方发现和怀疑水质方面的问题,可通知甲方协商解决。水质结果必须送质检部门认定,为保证送检桶装水菌含量的真实性,送检产品必须是未开封产品,甲方对此条款的所述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桶装水,有无杂质及悬浮物必须在送水员送达时经双方亲手检查,签字认可。开封上机使用后,出现的杂物及悬浮物,甲方可协助处理,或换水解决,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在上班时间内接到乙方送水电话,保证在2小时内送到。
八、乙方如不慎损坏水桶,按每只桶25元赔偿给甲方,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用非海龙清泉供水站所提供的桶装水,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违约后,甲方提供的饮水机乙方必须按成本价一次性购买,支付饮水机款给甲方。
十、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及赔偿,在合同若期内,如遇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矛盾问题,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法律部门进行仲裁,但不得违约、违约方要给另一方赔偿5000元(大写:伍仟元)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完全为甲、乙双方自愿事先约定,友好签字,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各负责,产生同等的法律效率。
十二、喝本处水可免费检修各种品牌麻将机,换材料除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饮用桶装水供应合同
饮用桶装水供应合同
甲方(销售方):
乙方(需求方):
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桶装水的条款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销售的桶装水必须是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桶装水。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桶装水每桶单价 4 元/桶销售给乙方,合同期间价格保持不变。
三、甲方提供饮水机 5 台,立式,水桶 20 个给乙方使用,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饮水机、水桶,若乙方继续用水,合同可续签。(甲方存留在乙方的水桶、饮水机由乙方保管,待合同结束时,乙方如数退还给甲方,若有遗弃或人为损坏的,按每个桶20元赔偿,饮水机100元赔偿)
四、本合同签至 一 年为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三个月给甲方结一次账,甲方需开具有效#5@p给乙方,甲方送水至乙方由乙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桶装水,如乙方发现和怀疑水质方面的问题,可通知甲方协商解决,水质结果必须送质检部门认定,为了保证送检桶装水菌含量的真实性,送检产品是未开封产品,甲方对此条款的所述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方接到乙方送水电话,保证在2小时内送到,并保持不断水。
八、合同违约责任:如到期续约由双方协商,如在合同期内一方想终止合同, 1
需与另一方协商,并取得双方一致意见方可,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所购饮用水机、水桶等费用,按原价计算,如甲方违约,留存在乙方的饮水机、水桶无权收回)
九、本合同完全为甲、乙双方自愿,事先约定,友好签字,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各负其责,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