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应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范围内,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的发生。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协调、有序和高效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与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3 事故应急救援遵循的原则
1.3.1 统一指挥:在集团公司救援指挥部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1.3.2 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灾害预防应急预案》实施自救和互救。
1.3.3 以人为本:事故抢救以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为最高准则,同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严防次生灾害造成事故。
1.3.4 通讯畅通:确保事故救援各方密切联系、信息畅通。
1.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设在集团总调度室)、现场抢险指挥部和八个专业小组。
1.4.1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构成及其职责
1.4.1.1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总指挥(安全生产副总裁)、副总指挥由其他集团高层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构成。
1.4.1.2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应急救援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序、高效,并做好下列工作:
a 记录事故发生区报告的基本情况。
b 按本预案规定通知指挥部所有人员到达集中地点,并规定到达时限。
c 根据情况的危急程度,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救援准备。
d 会同专家组判断事故情况,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并向总指挥提出有关事故危害后果及可能发展趋势的判断,应急的等级及规模,需要调动的力量及其部署,公众应采 1
取的措施,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必要性、时间和地点的建议。
e 按总指挥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组织投入行动。
1.4.2 现场抢险指挥部构成及其职责
1.4.2.1 现场抢险指挥部设在事故单位的调度室,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人不在岗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
1.4.2.2 现场抢险指挥部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1.4.3 八个专业小组及其职责
1.4.3.1 应急救援准备协调组:由集团总调度长兼任应急救援准备协调组组长,总调度值长、总调度员兼任应急救援准备协调组值班员。成员由生产管理部、安监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救援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
1.4.3.2 技术专家组: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内外有关技术专家、安监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事故单位总工程师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查找和提供图纸等技术资料,解决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1.4.3.3 抢险救灾组:由保卫消防部消防队长任组长,成员由消防队全体成员、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其他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
1.4.3.4 医疗救护组:由“120”急救中心指定的医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该医院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急救和护理。
1.4.3.5 物资供应组:由供应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供应公司、物业公司和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所需各类物资、设备的紧急调集和及时供应。
1.4.3.6 治安保卫组:由保卫消防部安保队队长任组长,成员由保卫消防部和事故单位的保卫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人员的疏散、戒严,保护现场,盯防重点部位和场所,维持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1.4.3.7 后勤保障组: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和事故单位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接待、车辆调度、通讯保障等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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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 事故调查前期取证组: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长任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生产管理部、有关职能部门及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损失等进行前期调查取证。
2 事故应急救援报告与通报:
2.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2.1.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
2.1.2 事故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1.3 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安全撤离;
2.1.4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2.2 所属单位调度室调度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总调度室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当日总值班、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确定赶赴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队伍规模,并下令通知专业救护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2.3 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员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迅速向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2.4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必须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按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和方式上报集团安监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4.1 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4.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2.4.3 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2.4.4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2.4.5 需要集团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2.4.6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5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集团公司保卫消防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3 现场自救与抢险
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集中人力、物力,投入先期抢险。现场人员应积极设法自救,控制灾害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3.1 受伤人员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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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汇报;由本单位调度室汇报于“120”救护中心指定医院和集团总调度室,并说清受伤者下列情况:
3.2.1 受伤人数;
3.2.2 伤势部位和伤害程度;
3.2.3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3.3 救治受伤人员遵循“保全生命,实施最快、最好、最全面的救治,尽一切力量保障受伤者生命安全”的原则:
3.4 供应公司根据各单位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适量储备抢险救援物资,确定包括通讯器材、救援器材、防护器材等救援物资、器材的标准,落实对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使其经常处于备用状态。
3.5 财务部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及时高效地落实资金,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6 每年年初,集团公司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进行适当调整,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3.7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通告和解答下列问题:
3.7.1 事故应急反应过程中的抢险救灾动态;
3.7.2 经调查已确认的事故原因、责任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7.3 对事故教训的分析总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3.7.4 对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3.7.5 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8 所属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各类《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培训,选择不同侧重点,确定培训内容,制定下列培训计划:
3.8.1 操作人员有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和意识;有自救与互相救护的能力;掌握各种事故处理方法。
3.8.2 救援人员具备正确熟练使用各种救援器材、工具的知识与技能。清楚在救援过程中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8.3 员工能辨别危险隐患,了解各种信号的含义;正确使用防护用具,能够自制简单的防护用具,懂得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 事故后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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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事故威胁消除后,由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4.2
4.3
4.4
4.5 由技术专家组对事故的破坏损失程度进行评估。 由事故调查取证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由善后处理组会同法律顾问处进行保险的索赔。 重建、恢复破坏的设施、设备,重新培训从业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意恢复生产后;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恢复正常生产。
5 训练和演习:
5.1 保卫消防部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园区的灾害特点,自行制定训练计划,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5.2 所属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抢救演练。
6 附 则
6.1
6.2 本预案由集团安监部负责解释、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 相关附件
附件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附件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构图
附件三:事故快报表
附件四: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附件五: 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办公电话表
附件六:集团公司应急储备材料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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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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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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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事故快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填表人:
事故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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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集团总调度室- ****** 消防保卫部-******* 附件五: 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办公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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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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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建设局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事故发生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发地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拟定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前线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建设局;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3,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事故报告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员及建设局联系电话;
(5)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6)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所在镇(街道)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各施工企业为事故发生工地的抢险救灾单位,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负责人,由企业质安部门参加,成立抢险救灾队伍.
区建设局商请本区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建设有限工程公司,乐从镇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应急抢险救灾后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成立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不能独立完成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动抢险队伍救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五,应急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有关目击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区建设局(电
话:22836663,137xxxxxxxx)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员,区建设局应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电话:22833381)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2831349).
2,事故发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在事故首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指挥处置,组织救援救护,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企业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并堵塞危险源.
4,发生三级重大建筑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发生企业无力承担救援工作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调动机动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区指挥中心请求予以增援.
6,事故发生单位,区建设局和当地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解决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吃,穿,住等问题.
7,根据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