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千里姻缘一线牵
舞台灯光租赁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望江千里姻缘一线牵婚介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合同指定日期内,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 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 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 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为 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 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
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赁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门面房的位置、面积:
1、甲方将座落于 出租予乙方,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201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1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5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每 交纳租金,租金为: 元/月。由甲方开具收据予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店铺装修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鉴于乙方装潢等成本考量,若乙方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承租时,可对此承租场所进行转租,但原有室内装潢不予拆除。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如水电等)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