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一章 学校打字复印工作制度
一、 学校打印范围包括:凡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
表、工作计划、总结、请求、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校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等。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校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则不属打印的范围。
二、 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
校性的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校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三、 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在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
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统一编号,有关部门会签、分管校领导签发后,方能交付打印。
第二篇:打字复印相关制度
印刷品交付制度
在印刷品交付给客户时,应做到以下交付工作:
一、与客户共同检验印刷品的质量、数量、。
二、检验是否带有本店开具的承印单,如没有,则不能发放印刷品。
三、登记客户取走印刷品的时间、并让客户签名。
印刷品保管制度
在承接印刷业务后,应做好以下保管工作:
一、应进行包裹或袋装并存入专门保管柜内。
二、对于保管资料应进行谨慎保管,一定要立即进行严密包裹,并存入加锁保管柜内,并注意检验是否有遗漏有印刷品没有进柜。
三、对于保存在电脑内的资料,一定要根据客户需要,加载密码。
承印登记制度
在承接客户的印刷业务时,要认真做好以下登记工作:
一、登记印刷资料的概括思想。
二、登记客户的单位及姓名。
三、登记承接的具体时间。
承印验证制度
在承接客户的印刷业务时,必须做好以下验证工作:
一、检验所需印刷资料的内容是否健康。
二、检验所需印刷资料是否具有封建迷信、反动宣传等思想。
三、让客户出具委托印刷证明,并检验是否真实可靠。
四、开具承印单。
印刷活动残次品烧毁制度
如有印刷残次品,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残次品,保证无遗漏,然后进行烧毁。
二、登记印刷残次品烧毁时间、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