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1招标项目名称及简介: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1000T/d选厂工程位于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水泉村西沟,本次招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为三个工段。第一段:碎矿段机电设备安装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171T;第二段:磨矿-重选-浮选-氰渣浮选工段机电设备安装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445T;第三段:二次磨矿-浸出-锌粉置换段-石灰乳制备-砂泵站-回水泵站-污水处理站工段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安装设备总重约344T。现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进入招投标阶段。
1.1.1招标范围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全部内容,包含设备及附带电气安装、各种非标准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含材料供应)及工艺管道制作安装(含管材供应)。部分电气设备安装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应根据提供的工程量,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
1.1.2招标说明
1.1.2.1安装前安装施工队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经安装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审定后,方可实施。
1.1.2.2关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首先要采取设计人员的意见,同时通知甲方的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变更,属于生产厂家的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生产厂家提出交涉。
1.1.2.3为保证安装质量,杜绝野蛮施工、野蛮安装,必须遵守安装程序、安装质量要求,按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调试,电气设备安装按国家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和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安装调试,对施工队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安装监理和甲方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均有权提出质疑,并进行制止。
1.1.2.4本工艺线的主要设备(如球磨机、浮选机、浓缩机、浸出槽、压滤机、大型泵类、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尼尔森重选成套设备、成套电控及随机配置的电控PLC等)更要严格执行安装规范和质量要求。
1.1.2.5工艺线上的各种工艺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电线信号线、通风管道的敷设安装一律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安装。
1.1.2.6各种非标件的制作安装均应符合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中所提出要求(如各种溜槽、箱体、溜管、支架、平台、护栏等)。
1.1.2.7在安装施工中要做到职责明确,在安装技术方案审定后,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装监理、设计单位)各尽其责。
1.1.2.8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损伤、损坏、报废的赔偿,由施工方负责。
1.1.2.9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做好文字记载,在竣工时提交完整的文字记录和竣工图。
1.1.2.10建设单位和现场监理负责由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部分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的检验和认证。
1.1.2.11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电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单独计量,每度电按0.8元计算。
1.1.3工程造价
1.1.3.1工程合同价款以中标价为基础价。竣工决算时,如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可做调整,其他不作调整。
1.1.3.2由于发包方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按投标单价计算单项设备安装预算费用,再以中标价与投标总预算的比值为系数对中标人预算中需要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1.1.3.3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参考内蒙古现行的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和国家黄金总公司编制的黄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工时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并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其他费率不做考虑。
1.1.3.4社会保障费按3.5%计取,如建设主管部门不进行征缴,竣工决算时,招标人将按计取额度从工程款中扣除。
1.1.3.5金属构件和工艺管道以吨价计算,单价中包括材料费及制作安装费用,该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算为准。竣工决算据实调整。
1.1.3.6投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执行综合单价,所计取的费用已含在其中。且后附单价构成表。
1.1.3.7单机试运转、联动空负荷试车、全负荷试车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预算书中须单独列出,如无单独列出,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之中。
1.1.4工程资金构成
专项资金。
1.1.5工程款拨付
(1)开工前不拨付工程预付款;
(2)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以后,留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转12个月后退还),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
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招标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
机械设备和电气工程安装要相互配合,同时进行。工期要求:第一段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60天竣工;第二段与第三段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90天竣工。要求单机试运行8小时,联动空负荷试车48小时,联动满负荷试车72小时(含调整,不含竣工验收天数和返修工日)。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4本工程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款项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方能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如在施工中发现有借用资质和挂靠资质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4.2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和有关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标书中。
4.3招标人视情况将对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技术实力、诚信、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4.4本次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包。
4.5本次工程不接受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4.6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授权人同时参加。
5. 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议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安全事项。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澄清,需形成书面材料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提交招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将答疑内容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授人。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规范、标准及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同时招标人可能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7.4 此次招标结束后,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技术文件不予退回。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 投标函;
10.2.2 投标函附录;
10.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2.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3.1投标报价说明;
10.3.2投标总价;
10.3.3工程预算书;
10.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0.4.1 施工部署
10.4.2主要施工方法
10.4.3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保证等措施
10.4.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0.4.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0.4.4.2项目经理简历表;
10.4.4.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0.4.4.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0.4.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0.4.6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表
10.4.7施工总平面图
10.4.8 临时用地表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次工程招标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定额和国家黄金总公司编制的黄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工时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12.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工程造价时,执行综合单价,所计取的费用已含在其中。且后附单价构成表。
12.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和按1.1.3.3款规定计取的所有费用。
12.4 预算书中的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的某项工程项目的合价占总价1%(含1%)以内的,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若投标人未填报的某项工程项目的合价占总价1%以上的视为漏项,并且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2.5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地形、地质构造、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形式:
15.2.1投标保证金:现金20000.00元人民币。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在招标会议结束后当场返还。
15.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向建设单位交纳10000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履约完毕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若有违约现象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1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5.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
15.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5.6.3 投标人出现串标或围标现象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均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成册,标明正副本。
17.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然后再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17.3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
17.3.1投标工程名称;
17.3.2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
17.3.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4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
17.4.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全称
17.4.2招标工程名称;
17.4.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外层封套上不准出现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7.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7.6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因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9.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可派代表1-3人参加。
21.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由招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主持;
2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委托现场监督人员代为检查;
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投标人抽签序号宣读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一概不退。
21.5.1 招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5.2 从开标到签订合同协议的过程中,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泄露。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2.2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标:
23.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3.1.2 本须知第10条、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或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4.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排名位于前1-3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8.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
28.1 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简介:详见附页一
29.评标过程的保密
2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27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 行政主管部门未通知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0%的罚款。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3.履约担保
33.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3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本工程合同参考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范本,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平等互利、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签订。
针对本次工程的特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招标人提出以下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慎重考虑,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l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并说明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后,最迟在开工日两天前,提交本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供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审定。审定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后2日内。
1.2 分部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明确本工程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并就部分工程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修改有关的技术方案。
2.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500元/天。因自然和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2.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原因和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二)质量与验收
4 .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严格验收。
4.1.1为保证安装质量,杜绝野蛮施工、野蛮安装,必须遵守安装程序、安装质量要求,按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调试,电气设备安装按国家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及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安装调试,对施工队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安装监理和甲方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均有权提出质疑,并进行制止。
4.1.2凡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使用前必须提供相关的材质报告、合格证等,经建设单位和安装监理认证后方可使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施工队)负责
4.2验收
4.2.1开工前四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装监理、设计单位)对基础的工艺尺寸及强度(无损检验)验收,工程开始后进行段落验收,验收前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通知其他三方进行共检,验收合格后进行下段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隐蔽,负责一律返工。
4.2.2工程全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2.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费用自负,若不能在规定时间修理合格,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修理,发生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安全施工
5.1 严格依照文明施工管理、治安、消防条例、环保等规定,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承担此项的管理,负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罚款和经济损失。
5.2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并承担此项管理责任,负责因此而发生的各种处罚和经济损失。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6. 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中标价为基础价,采取可调整价格方式执行。
6.1竣工决算时,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可进行造价调整,其他不做调整。
6.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6.2.1承包方应承担一切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风险。
6.2.2由于发包方变更、工程量增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按投标单价计算单项设备安装预算费用,再以中标价与投标总预算的比值为系数对中标人预算中需要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6.3工程预付款 :无
6.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开工前不拨付工程预付款;
(2)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以后,留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转12个月后退还),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
6.5工程量确认
本工程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将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报告送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
6.6如不能按期拨付工程款的将承担的责任:顺延工期。
(五)材料设备供应
7.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安装工程清单给定的各种需安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相应配套附属设备,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损伤、损坏和报废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7.2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无。
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8.l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金属构件、工艺管道等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但主要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人认可方能用于工程。
(六)工程变更
9.发包人变更设计按6.2.2条款执行。
10.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设计,应首先要采取设计人员的意见,同时通知甲方的工艺、设备、电气、技术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变更,属于生产厂家的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生产厂家提出交涉。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的全部资料,验收遵守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规定外,还应履行政府采购验收程序,不执行政府采购验收规定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11.1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单位工程,隐蔽工程提前验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验收。
1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须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材料,发包人按协议规定结算工程款。有关结算违约处理由双方在协议另行约定。
(八)违约和争议
13.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除赔偿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再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其他违约情况执行通用条款。
14.争议
14.l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 选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5.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的任何分包。
16.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7.保险
17.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18.担保
18.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执行招标须知的规定。
19.保修
工程保修执行国家有关机电安装工程的保修规定。
20.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正本2份;副本5份。
21.补充条款:无。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除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 合同订立地点:
10.3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四章 工程规范、标准及图纸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采用以下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⑴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YBJ201-83)
⑵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选矿设备(YBJ201-83)
⑶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YBJ207-85)
⑷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217-89)
⑸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选矿设备(YB9240-92)
⑹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YB9246-92)
⑺执行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9239-92)
⑻本安装工程执行长春黄金设计院提供的[733—2006]号工程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
(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二、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一)投标总价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详细情况表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材料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5.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将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合同签订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与本人有效身份证对照使用;
2、投标书中装订经核验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投标:愿以(大写) ,¥ ;
的投标报价并按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已详细研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第一段:
日历天,第二段: 日历天,第三段: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时工程质量 等级。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附 录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注、1、拟投入本次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人员详细简介见施工组织设计。
2、有关企业资质等证件的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近五年施工的类似工程
注: 1、业主联系方式应包括联系人和电话。
2、获奖工程应附带提交获奖证书。
3、提交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报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报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 ___ 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投标预算书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为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参考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定额和国家黄金总公司编制的黄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工时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招标文件规定所计取的相关费率按有关文件执行,材料差价、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工程造价所测算的风险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计入工程费用计算表中。
3. 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表一并报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人:(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重点编制施工组织进度、工艺流程衔接及技术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3.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1.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情况表
3.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材料
3.2拟投入的主要安装施工设备和工器具表
3.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3.4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3.5劳动力计划表
3.6施工总平面图
(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详细情况表
工程名称
注:1、提供主要成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和奖励证书。
2、本表可以以同样方式扩展。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名称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3)拟投入安装施工设备和工器具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量。
3. 第一段工程进度:机械设备和电气工程相互配合同时进行。工期要求:在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60天竣工,单机试运行8小时,联动空负荷试车48小时。联动满负荷试车72小时(含调整,不含竣工验收天数和返修工日)。
第二段工程进度:机械设备和电气工程相互配合同时进行,工期要求在设备到货之日起90天竣工。单机试运转8小时,联动空负荷试车48小时,全负荷试车72小时(含调整,不含竣工验收天数和返修工日)。
第三段段工程进度:机械设备和电气工程相互配合同时进行,工期要求在设备到货之日起90天竣工。单机试运转8小时,联动空负荷试车48小时,全负荷试车72小时(含调整,不含竣工验收天数和返修工日)。
4.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相适应。
(6)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一、临时设施布置
投标人应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临时设施及临时用地布置情况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和情况和布置。
二、临时设施、用地情况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页一
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各标段的投标人1-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明显低于工程成本,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单项工程成本时,应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人提供了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为减少招标人风险,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履约保证金。并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要求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和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增加幅度如下:
1.当(A-B)/A≤15%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0%。
2.当15%<(A-B)/A≤20%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5%。
3.当20%<(A-B)/A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25%。
其中B为中标侯选人的评标价;A为经评委评定的工程成本价。若投标人未做出书面承诺或虽承诺但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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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内蒙古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年八月
总 说 明
填 表 须 知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执行本招标文件12.3款规定。
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5、安装费率是指设备安装费与设备购置费的百分比。
第一段:碎矿段
安装设备一览表
第二段:磨矿—重选—浮选—氰渣浮选工段
安装设备一览表
第三段。二次磨矿—浸出—锌粉置换段—石灰乳制备—砂泵站—回水泵站—污水处理站。
安装设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