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粤顺泰木制品厂 食堂委托托管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20140819 佛山市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1
食 堂 委 托 管 理 合 同 书
甲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粤顺泰木制品厂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凤果工业区38号之十一
电话:0757-87572206
传真:0757-87572206
乙方:佛山市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27号城市花园二座
电话:0757—82500578
传真:0757—86125787
一、经营宗旨
提供优质服务、致力于员工满意、使员工安居乐业、与企业共同发展!
甲方现将员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加强食堂的管理,提高员工生活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约,望共同遵守。
二、承包方式
1.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根据甲方厨房现场投资厨房所需设备,因经营需要,须添置的厨房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购买并安装,甲方提供协助。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投资的厨房设备按每年20%折旧给甲方或下家承包商。
2. 乙方负责承担配备厨务人员:厨师、厨工、卫洁员、采购员及管理人员以及工资、福利和休假等。
3. 乙方负责食品的采购配送及现场管理。
4.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燃料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负责不间断地向乙方需要就餐的人员提供饮食供应。节假日就餐人员的增减根据乙与甲方相关部门沟通确定。
6. 甲方为了便于本公司员工购买物品方便,允许乙方在食堂内开设士多店,供应日常用品。
三、标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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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餐每人每餐 2元,中、晚餐每人每餐 5 元,每餐提供 3 荤 1 素 1 汤供选择,就
餐人员选择 2 小荤 1素,汤水、米饭自由取食。
2. 中、晚餐加餐、每餐提供4-5个品种,一菜一价,明码标价,员工自由选择,自由消
费。
3. 客餐:乙方提供客餐菜谱供甲方选择,按每个菜式标价结款。
4. 开餐时间:早餐 7:00 ;中餐: 12:00 ;晚餐: 18:00
5. 每年6—10月份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凉茶、糖水、粥类及甜品(每周1次),传统节日(端
午、中秋、 春节)放假前的一天提供加菜一个(如鸡腿、鸡翅、梅菜扣肉等一份)。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场地及现有厨房设备,乙方员工宿舍及食品仓库等。
2.甲方提供现有的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施等供乙方使用,在和乙方交接时进行盘点,制作《盘点表》经双方签字后存档,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理使用,并负责保养和维修,退出时应将原有设施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添置、补充。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饭堂公共卫生以及餐厅秩序,监管浪费现象(员工应把剩饭菜倒在指定的地方)。
4.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教育员工文明就餐,做好三净(即打的饭菜吃净,餐桌上的残渣收净,地面保持干净),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养好勤俭不浪费的美德。
5.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料。免费提供乙方员工住宿。
6.若甲方该月中餐、晚餐平均每餐就餐人数低于80人,甲方当月补助乙方1000元,作为乙方的工资补贴;若甲方当月中餐、晚餐平均每餐就餐人数在80人(含)以上,则无需补助。
五、乙方责任
1. 剩饭菜、油渣等由乙方负责清理、清运,如甲方有需要可留用。
2.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为员工供应可口的饭菜。确保所采购的粮油、蔬菜、调味品等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厂纪厂规。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书,每一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向甲方提供健康证复印件。上班时应穿工衣、戴工帽,炒菜及打菜时应戴口罩。分菜时戴一次性手套。
4. 乙方不得购买和加工以及出售给甲方过期、变质、含有有害身体健康的食物材料、调味 3
品、成品、半成品,如乙方在承包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定期对饭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蚁、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记录。
6.乙方员工要遵守甲方的一切厂规、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出入要经门卫检查。乙方承诺
人员变动,书面通知甲方。
7. 为了保证甲方员工的饮食安全及工厂的财产安全,乙方为甲方就餐员工购买《餐饮公众责任险》,保额50万元用于饭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8. 每天需做流水账以备所需。
9. 乙方应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确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每日刷卡数据为计算依据,乙方垫付30天,甲方应在次月 10 日以前,以转账方式付清上个月的伙食费给乙方,乙方提供收据一份。甲方如要乙方开具#5@p,税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如拖欠餐费, 乙方有权停餐并追回所欠餐费,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以下是我公司法人私人账户:
开 户 行:农业银行佛山祖庙支行。
开户账号:6228 4800 9354 4194 017
户 名:孙小燕
七、合同管理
1. 本合同期限为 2 年,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014 年 月 日
进驻贵公司,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因故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甲方应将所欠餐费一次性结清交给乙方。
2. 合同的修改必须通过书面方式,修改合同和变更条款须双方代表进行书面确认。
3. 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因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
八、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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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在提供的饭菜的量和质上引起多数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约定,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垫付的伙食费中
扣除相应费用。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战争、恐怖活动、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其它不能预测或避免
等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
人为原因而任意违约,否则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制定,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同进行中所获得的所有信息应保密,并在合同执行期间或之后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其现场人员或现场以外人员都遵守该保密要求。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合同附件和其他经双方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广东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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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食堂承包,工厂食堂承包,企业食堂承包协议,食堂承包合同
食堂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宁波荣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需要,将公司员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餐费标准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日 餐制,中、晚餐各 元/餐,标准为: 荤 素 汤米饭免费吃饱)。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公司现有食堂场地、厨具、餐具与厨房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所缺餐具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购买。
2、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期间所需的水、电、燃料及人员住宿。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期间进行各项行政管理。
4、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餐(如故意切断乙方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有义务监督自己的员工维护食堂公共卫生,如骨头、菜渣等不得倒在地面或桌面上,应自觉倒入桶内,员工应节约粮食,杜绝恶意浪费等,如有发现,甲方对其处罚。
7、为避免浪费,甲方前期应预告乙方次日就餐人数,在合作期间就餐人数如有大量变动甲方有义务事先通知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担自己员工的工资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食堂工作人员安排及人事变动,由乙方自行安排。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品质量,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乙方须做到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造成误餐或停餐。
4、乙方厨房工作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
5、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及餐具,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故意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7、乙方有权撤走在甲方食堂所投资购置的厨房设备及工作人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把乙方的厨房工作人员留在甲方的单位工作,乙方有权另行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四、其它
1、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员工应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摩擦,更不许出现打架斗殴等事件。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服务,如需加菜,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甲方因中、晚餐合计就餐人数未达到二百餐,需每月补贴工人工资给乙方(具体详谈)。
五、结算方式
乙方凭实际就餐券(或刷卡记录)按金额与甲方 结算一次,甲方需在 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承包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由 年 月___日起至____ 年___月___日止,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须经双方代表协商后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本协议期将满时如任何一方不能续约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七、仲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将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联系方式:
乙方:宁波荣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联系方式: 0574-87359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