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车间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设施未完工,暂做仓库使用,租赁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庭院面积为 400 平方米。门头房20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钢 结构。(面积数据乙方提供)
租赁期限为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3月10日,租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两仟元整。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方务必于20xx年3月10日之前,将院内地面硬化,开放独立大门、建立传达室、锅炉房、办公室两间、仓库两间、男女厕所等配套设施,留好水管以备锅炉及水冷空调使用。待所有建筑物完工后留10天免租期给乙方。
1、厂房租赁自20xx年3月21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年租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两万元整,租金按半年付(即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乙方将于20xx年3月20日前交付半年房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若20xx年3月10日前未完工,乙方将有权不再支付给甲方任何费用,甲方应全额赔偿给乙方因耽误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5@p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给乙方房租。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甲乙双方提前一月告知。
七、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需甲方配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