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听课检查制度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幼儿园领导要坚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听课也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技能的一种岗位培训。
一、听课数量
1、各班每周听课2节。
2、青年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积极树立,帮助总结经验。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二篇:听课制度
①教导处制定好公开课日程,由教研组长预先安排好公开课上课教师名单,并提前告知本组全体教师。
②公开课一般安排在本学科的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教研组长要预先通知教师安排好自己的课后参加活动。
③相关行政人员参加活动。
④上课结束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
⑤公开课听课及评课、议课是必须参加的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须向教研组请假。
⑥教研组组长负责出席人员的考勤和公开课活动的记载和存档。
⑦教研组长要将考勤表、公开课教案、听课评价表汇总装订,学期结束前交教导处存档。
(2) 观摩课
(3) 汇报课
四、听课的检查
1、学期检查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分为期中1次,期末1次。
2、教导处负责将汇总结果通过公示栏向全校公示。
3、期中检查时,听课节数本着“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
4、期中、期末两次检查结果要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教师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评课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评教学思想。即从教学思想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和课改理念,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