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关于换领《出生医学证明》凭证(家属联)
新生儿姓名: 出生时间: 性别: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县 镇 村
联系电话:
由于目前我县《出生医学证明》暂缺,待我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后再凭此证到我单位领取正式《出生医学证明》。
此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医疗机构,一份留申请人。
单位盖章
20xx年 月 日
编号:
关于换领《出生医学证明》凭证(医院联)
新生儿姓名: 出生时间: 性别: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县 镇 村
联系电话:
由于目前我县《出生医学证明》暂缺,待我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后再凭此证到我单位领取正式《出生医学证明》。
此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医疗机构,一份留申请人。
单位盖章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年果化镇《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果化镇《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计划
为保证我镇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发放,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和《平果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1、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出生发放率为目标为≥60%;
2、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1%;
二、工作要求
(一)、卫生院妇产科要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我院要做好宣传保健知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作为产前保健宣教内容,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属做好新生儿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的准备,自觉按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签发负责人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管理,建立发放管理制度,严格发放程序,由张乐燕副院长专人负责管理和打印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范围:19xx年1月1日起在本院出生的儿童(19xx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不再补办)。由唐秀基院长负责把关审核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由妇幼组长向荣审核并发放出生证,各环节相互监督,不得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加盖专用章,不得弄虚作假办理本院以外出生儿童的出生证。
(四)、妇产科要树立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在保证证件信息准确的同时,加快办理发放速度,尽量在婴儿出生3个月内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五)、接生人员在产妇出院时认真核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签字发给产妇,交代3个月内取好名字后携带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夫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来办出生证,办理人员要认真核查相关证件,规范录入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员签字,院长审核加盖专用章,由向荣给母亲(父亲代领必须写委托书)亲自签名后发放。
(六)、认真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填写和发放出生证。
(七)、《出生医学证明》于婴儿出生后当年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八)、2010《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免收工本费。
(九)、对我镇在家出生的婴儿经核实批评教育后,验夫妻双方及儿童血型,出具亲子证明村委盖章、计生站及我院盖章后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
(十)、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并登报作废后,向卫生院申请补发,卫生院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十二)、结合〈〈20xx年妇幼量化考核评分标准〉〉,每半年本院自己检查督导一次。
平果县果化镇卫生院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