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
一.每天每人制定销售指标(如:周一至周 五10条,周六、周日15条)完成指标即奖
励10元,超出一条加2元;
二.每人每周制定销售指标,如上条一周即为80条,完成指标奖励30元;
三.每周两个营业员PK,谁卖的多即奖励
20元;
四.以上奖励下周一发放。
五.按以上指标完成一月指标每人再奖励50元,此奖励月末发工资时一起发。
第二篇:新员工录用制度
新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顺应公司发展,规范、强化公司用人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范围:适应于公司2次(含)返聘人员。
二、内容:对于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将对其进行列入永久性的黑名单,永不录用。
1、在职期间,有盗窃公司财产、产品、员工财产等偷盗行为记录者;
2、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被追查,并在公安机关有不良案底记录者;
3、申请调岗不获批准,辞职后马上应聘进目标部门者;
4、先后3次以上由于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后又重新应聘人员,且没有一次进厂服务满一年者;
5、在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贪污、受贿或变卖公司资产等行为),被公司证实有记录者;
6、在理念上与公司发生冲突,此后在工作态度、行为上对公司产生不满者,如:故意损坏机器、原料、产品等;
7、对上司、同事或下属发生矛盾冲突,并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形象受损蒙受其害者;
9、被证实有泄漏公司机密行为者;
10、日常工作、生活中,宣扬、张贴煽动性内容,以此破坏劳资感情者;
11、被公司证实有鼓吹与煽动员工闹事、罢工、拉帮结派现象者;
12、由于工作失职,发生严重事故,造成公司人员或财产等重大损失者;
13、通过调查证实,在职期间或离厂时期有吸毒情况者;
14、在职期间,长期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被公司部门主管开除人员;
15、先前其工作表现被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否定,具有上述同等情节者;
三、此规定由行政部制定并解释,从总经理签字日起遵照执行。行政部每月底公布黑名单情况,凡黑名单上人员,一律不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