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场地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 层 号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
2、该场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
3、该场地现有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合同解除、终止时交还该场地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场地租赁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仅作为经营 产品的商铺使用。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在 年 月 日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2、租金: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1
3、从 年 月 日起,每年度租金(每十二个月为壹个年度)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 10 % 。
4、水电费用:公用电费(含公共照明、空调)及水费由乙方按该场地建筑面积分摊;该场地内电费按乙方电表读数收取。
5、甲方应在交租日前制作费用表,列明租金、水电费、等分摊数额及乙方场地内电表读数。
乙方应在每月 壹至伍日 号前将当月租金、上月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以现金/支票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合同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时,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向甲方交回租赁场地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该场地及其他各项设施的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配备保安人员,维护正常秩序。甲方根据有利于商场安全及经营管理的原则,制定商场管理规章制度,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方负责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
4、商场内及外墙的广告权属甲方,乙方如需在该场地外做广告宣传,应征得甲方同意。
5、甲方统一举办对外宣传活动时,活动策划及宣传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工作,并按甲方的统一要求对外营业。 2
如因商场经营的需要,甲方在作特别宣传推广时需要乙方承担费用的,甲方应事前征得乙方的同意。
6、只要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就有权对该场地停水、停电,如有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营业手续后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应负责承担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费用。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工商、税务部门缴纳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税金、费用等。
(3)乙方应自行承担该场地内的改造、修缮费用。
(4)乙方应自行负担其雇佣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以及购买该场内财物之商业保险费用。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张营业,乙方无论何种原因需延期开业的,均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4、乙方承诺,保证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准时开铺、关铺,不无故停业,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
5、除甲方统一举办的对外宣传活动外,如乙方需在商场进行其他宣传活动的,应征得甲方同意,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该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作经济赔偿。
7、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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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不得私自改动或重新装修、整饰该场地,如确需改动或装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装修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应负责将该场地恢复原状。该场地的改造费用或场地恢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且改动、装修时的用电负荷不得超过用电部门规定的瓦数。
9、乙方应与甲方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应购买该场地内财物的火险及失窃险等。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10、乙方不得在场内使用电炊具、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违禁物
品,不得在公共通道内堆放物品。
11、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作经济抵押或担保。乙方在承租期内与第三者所发
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不履行本合同条款。
1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该场地内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
乙方自行处理,与该场地不能分离的装修增设物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该场地的转租、分租、转借
1、租赁期间,甲方将该场地转租、分租给第三人的,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本租赁合同对第三人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该场地。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只有在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场地: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使用用途或改变经营项目的。
(2)逾期不缴或少缴有关税费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采取扣押、查封该场地内物品等强制执行措施或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
(3)拖欠租金、水电费用及其他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
(4)违反商场管理规章制度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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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连续十五天或十五天以上擅自不开铺营业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该场地的。
(7)擅自改变房屋柱、梁、墙、板的结构,或损坏房屋情节严重,已影响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
(8)利用该场地存放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租赁期满后,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该场地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该场地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后 5 天内,乙方应将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场地时应保持该场地及其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合同解除。如乙方尚有拖欠任何费用的,则甲方有权在退还的合同保证金中扣足后,才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仍由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场地、没收合同保证金,并向乙方追收未付的费用(包括滞纳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当月月租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5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所拖欠费用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退租当月月租金额的六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还该场地。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当月月租金额的 5 %的滞纳金。乙方还须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不经过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场地,搬走场地内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拒不缴纳拖欠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或拒不支付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回场地的。
(3)乙方擅自将该场地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第三人拒绝交还场地的。 对于第(1)、(2)种情形,乙方可在 7 天内向甲方申请退还被搬走的财物,但必须以清偿欠款或支付违约款项及保管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为前提。如乙方在约定期间内未向甲方申请退还财物的,视为放弃财产所有权,同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的所有财物,折价抵偿乙方的欠款或应支付的违约款项、保管期间的一切费用后,余款无息退还乙方。
对于第(3)种情形,甲方可自行处理第三人的所有财物,第三人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在结清各项费用后合同解除,如因此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
2、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租赁期内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有关本合同所涉及的文件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通知和书面函件采取以下送达方式:
1、人工派送。采取该送达方式应以接收方书面签收为准,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
2、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件的方式送达。送达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双方地址或该商铺地址为准。采取该送达方式应以邮寄回执为准,邮寄回执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3、双方的合同地址或该商铺地址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前 7 日以书面通知对方。
4、如因合同中所提供的地址不真实、不详或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发送方所发送的文件、函件等无法送达的,或者接收方地址无人接收或拒绝接收的,则以发送方发送文件邮件为准,文件发送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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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8
第二篇:租赁合同 合租合同
合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符合公司有关规定,降低各业务顾问的营运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工作室座落于_________大厦(________号)第________层________室,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写字间租金全年按365天计,即________元/年,包括所有管理费,依据杭州新良饭店写字楼租赁合同第________号[附件]。
三、工作室合租人数________人。
四、乙方承租期及租金。
1.租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解除本合同止。
2.租金壹个月计________元,按季支付________元,租金调整依据本合同第六款第2条协商拟定。
五、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乙方须按季支付房租,以后每期租金须提前十五日交纳,不得拖延。乙方若未按时缴纳房租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租协议。
六、退租、变更事宜
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于交费期的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期内所交的租金将
不予退还。临时退租需支付违约金(以当期所承担月租金计)。
2.租金调整
a.依据合同租人数;
b.依据新良饭店“租赁合同书”所定立的年租金额;
c.依据关于新任业务顾问保护期协议。
七、双方权义
1.工作室负责人为甲方,负责与产权单位、工商、税务、法律等对外关系的协调;
2.甲方提供乙方经营场地,并共同维护;
3.甲方拥有对经营场所固定资产、设备的所有权,相关费用的产生由甲方收取.工作室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添加,以及卫生、聘用人工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有其它收入则用做公共费用的支出。
4.如因产权关系对经营场所产生影响,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须合法经营,共同遵守产权有关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法令;
6.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工作室内秩序、卫生,并遵守“工作室使用须知”;
7.乙方需承担工作室安排的各项活动(管理、培训)。
八、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其团队人员不能使用工作室;
(1)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2)违反上述第七款第5条的规定,或由于不正当经营给工作室
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害及物质损失的;
(3)未尽管理事务(培训、值班等)。
九、不可抗力的影响:
由于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而造成写字楼不能正常使用时,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2.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