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开工报审表(A1-1)》填写说明
(1)工程满足开工条件后,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和批复开工时间。
(2)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
(3)工程名称:指相应的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的工程名称一致。
(4)开工的各种证明材料:承包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测量放线资料、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机具、施工人员进场情况、工程主要材料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是否已达到开工条件等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5)审查意见:总监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除检查所报内容外,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是否清除或查明;测量控制桩、试验室是否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等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结果,报项目总监审核:总监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时签署同意开工时间,并报告建设单位。否则,应简要指出不符合开工条件要求之处。
(6)总监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如《委托监理合同》中需建设单位批准,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批准。工期自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
(7) 符合开工条件的“√□同意”, 签署“已满足开工要求,同意开工”;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同意”,签署“尚未满足开工要求,不同意开工”,并注明不同意开工的原因和对承包单位的要求。
(8)《工程开工报审表(A1-1)》除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需建设单位批准外均由总监最终签发。
A1-2
工程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XXXX工程 编号:
《工程复工报审表(A1-2)》填写说明
(1)工程暂停原因消失,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复工。
(2)对项目监理机构不同意复工的复工报审,承包单位按要求完成后仍用该表报审。
(3)附件:工程暂停原因是由承包单位的原因引起时,承包单位应报告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工程暂停原因是由非承包单位的原因引起的,承包单位仅提供工程暂停原因消失证明。
(4)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复工条件进行复核,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复工申请的审批,符合复工条件的签署“工程具备了复工条件,同意复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签署“不同意复工”,并注明不同意复工的原因和对承包单位的要求。
A2-1(非安全性、非技术性方案用常规A2报验表即可,如:周转资金使用专项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1)》填写说明
(1)根据有关要求,须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实施前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2)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自审手续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应在项目实施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该项工程不得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签认,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
(4)“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填写相应的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名称。
(5)附件:指需要审核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如果报《施工组织设计》,则宜与《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A2-13)》(注:表A2-13为安档表系列)同时报审;如果报《××方案》,则宜与《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及《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表A2-14)》(注:表A2-14为安档表系列)同时报审。
(7)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审核其完整性、符合性、适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①设计(方案)中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齐全。
②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③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是否有利于工程保证质量,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⑤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⑥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⑦进度计划应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⑧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考虑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
⑨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⑩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齐全。
?施工组织设计中若有提高工程造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根据以上审核情况,如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应签署“该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合理、可行,且审批手续齐全,拟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如不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应简要指出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后签署“暂不同意(部分或全部应指明,修改意见详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意见》)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待修改完善后再报。
(8)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结果进行审核,如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应签署“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如不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崽见,应简要指明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的不同之处,签署修改意见;并签认最终结论“不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修改后再报)” 。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填写说明
(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是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
(2)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或经过招标确认的分包单位(即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分包单位),承包单位可不再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报审。
(3)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考察报告进行审核,如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签署“同意(不同意)分包” ,如不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应简要指明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的不同之处,并签认是否同意分包的意见。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程序:
①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填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 附上: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类似工程及工程质量情况,盖公章);3、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分包合同;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提出进一步补充有关资料的审批工作。
③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会同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写出考察报告,以验证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批是否同意分包。
④分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予以确认。
⑤分包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将分包合同报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A4
钢筋加工 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A4
钢筋安装工程 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A4
避雷引下线工程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报验申请表(A4)》填写说明
(1)承包单位按约定的验收单元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
(2)本表是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混凝土施工记录等项的报验通用表,报验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名称填写。
①《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验申请表》应附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有关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及测试资料等内容。编号:×××
②《混凝土施工记录报验申请表》应附有混凝土施工记录和相关质量验收及测试资料等内容。编号:×××
③《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应附有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 (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资料等内容。编号:×××
④《各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应附有有关分项(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等内容。编号:××。
(3)任一验收单元,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确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
(4)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隐蔽工程、混凝土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认真核查,确认资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符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地检查情况按表式项目签署审查意见,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5)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后方可向监理单位报验。因此相关部位的签名必须由总包单位相应人员签署。
(6)所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需旁站而未旁站或没有旁站记录、或旁站记录签字不全的隐蔽工程、检验批,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为做好各专业编号不重复, 在“编号”栏内将电气专业 (强电、弱电)报验单冠以“D”,水专业冠以“S”,电梯专业冠以“T”,通风空调专业冠以“K”,如“A4-K-×××”,表示通风空调专业报验单,未冠字母,均表示土建专业。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A4)》填写说明
(1)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工程定位测量记录,②地基验槽记录,③楼层放线记录,④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⑤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等。
(2)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
(3)测量放线的专职测量人员资格及测量设备应是已经通过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
(4)工程或部位的名称:工程定位测量要填写工程名称、轴线、坐标依据、高程依据、闭合差等,标高测量填写所测量项目部位名称。
(5)放线内容:指测量放线工作内容的名称。如: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
(6)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编号):指承担这次测量放线工作的专职测量人员及其岗位证书编号。
(7)备注:施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
(8)测量放线依据资料及放线成果:依据资料是指施工测量方案、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桩、 水准点等资料;放线成果是指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所放出的控制线及其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依据资料应是已经通过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
(9)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对测量放线资料的审查和现场实际复测情况签署意见。若同意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在“检查结论”栏内:“√□查验合格”并签署“经查验,符合工程施工图的设计要求,达到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精度要求,同意报验。”
若不同意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成果,“√□ 纠正差错后合格” 或“√口 纠正差错后再报”,并在“审查意见:” 栏内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A9-1 (该表格仅限于使用永久性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报验,临时材料、设备、构配件用A4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填写说明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是承包单位对拟进场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进场验收。
(2)拟用于部位:指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拟用于工程的具体部位。
(3)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按表列括号内容用表格形式填报。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资料:指生产单位提供的证明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合格的证明资料。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凡无国家或省正式标准的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应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文件。凡进口的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商检的证明文件。如无出厂合格证原件,有抄件或原件复印件亦可。但抄件或原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抄件人和抄件、复印件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5)自检结果:指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承包单位对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检或复试的结果。对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监理人员应进行见证,并在其开箱检查记录签字。复试报告一般应提供原件。
(6)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单所附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质量证明资料及自检结果认真核对,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对所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实物核对及观感质量验收,查验是否与清单、 质量证明资料合格证及自检结果相符、有无质量缺陷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根据检查结果, 如符合要求:将“□不准许”及“□不同意”用横线划掉,并签署“工程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观感质量及进场复试检验结果合格,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
如不符合要求: 将“□准许”及“□同意”用横线划掉,并指出不符合要求之处,并签署不同意报验的意见。
(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程序:
①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材料进行自检和复试,对构配件进行自检,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并附上清单、质量证明资料、自检结果及《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一起报项目监理机构。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及其质量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应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比例,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③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整理成纪要,并有有关各方代表签字。
④工程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观感质量及进场复检结果合格。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查合格,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对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运出现场。
(8)参见A4表说明“6”条 ,仅将A4-D-×××,改为A9-D-×××。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竣工报验单(A10)》填写说明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承包单位自检符合竣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预验收通过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文件。
(3)工程项目:指施工合同签订的达到竣工要求的工程名称。
(4)附件:指用于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
(5)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现行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逐项进行核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根据核查和预验收结果,将“不符合”或“符合”用横线划掉,并向承包单位列出不符合项目的清单和要求。
(6)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按承包合同已完成了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材料完整。
③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④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 若达到竣工条件: “√□符合”并签署“承包单位已按承包合同完成了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达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已通过验收,质量控制材料完整,工程资料齐全有效,同意工程竣工报验。”
若未达到竣工条件: “√□不符合”,指明未达到竣工条件之处并签署“不同意工程竣工报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