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杭州白马湖公馆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入职贵公司,职位是 。本人入公司时,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但因本人已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本人不愿意在杭州重复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本人在此承诺:
1.因本人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人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以诉讼或其它非诉讼方式就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向政府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如要求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等)。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二篇:公司为员工开具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自2 年 月 日至今在我司任职,并由我司正常缴纳该员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正常,未有间断。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星期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