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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本表仅需填写需变更(备案)事项变更(变动)后的情况。
2. 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本表首页由原法定代表人或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签署均可。
3.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4.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5.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www.szscjg.gov.cn /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6.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7.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8.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9.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10.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1.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作出本次变更决定的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拟变更的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P”)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变更(备案)登记(1、提交申请材料;2、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事宜。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投资人、负责人)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二篇: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名称(盖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年制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说明:
1、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的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2、经营场所为投资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经营场所为投资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
3、合伙人(清算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合伙人(清算人)是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合伙人属于年龄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需查验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婚妇女不列入查验对象,但需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申请登记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不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
5、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6、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经营场所”一栏,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码;
8、“从业人员数”一栏,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出资,需要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10、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不变的不填;
11、变更事项涉及合伙企业协议修改的,还需要提交经合体合伙人签署的新的合伙企业协议,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新的合伙企业协议;
12、合伙人在自愿基础上形成清算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或者符合合伙企业法要求的任命(指定、委托)清算人的决定文件;合伙人未在自愿基础上形成清算人的,提交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文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相关事项需要前置审批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名,合伙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一、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公章: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书
经审查, (先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合伙协议规定,委托其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期限 年: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____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单位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