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申请人:XXX,女,19xx年10月8日生,白族,农民,现住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女,19xx年12月30日生,壮族,医生,现住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男19xx年11月3日生,哈尼族,个体工商户,住XXX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申 请 目 的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XX和XX共同偿还申请人XXX10200元的债务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 实 及 理 由
20xx年12月20日,被申请执行人XXX以急需用钱为由向申请执行人XXX借款10200元,并于借款当日向申请执行人XXX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20xx年9月20日偿还申请人XXX,借款到期后,XXX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法院受理了XXX提起的(2011)X民一初字第75号案,但因被申请人XX不服,上诉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X中民一终字第238号的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被申请人仍拒不执行该判决,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X中民一终字
第238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XX和XX依然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XX和XX承担连带责任,偿还XX欠款102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8日
第二篇: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 )质监执申字〔 〕 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对被申请人做出
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于 年 月 日依法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申请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于 年 月 日催告当
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逾期仍未履行。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特
申请贵院对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人民法院,一份行政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