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
“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2]16号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xx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报名方式
1. 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由学校直接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 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cn),并将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
(5)本次活动官方网站(.cn)开设微博讨论区,鼓励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学习交流。
3. 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3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于3月20日前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附件内容要小于30M)。
4.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后,请于3月22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
六、其他
1.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 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3. 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址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专题。
七、联系方式
1.活动组委会联系人:何萌、曹建、周子玉、高丽飒
联系电话:010-65363937,010-64876015
传真:010-65368393,010-64871010
电子邮箱:stu@people.cn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邮编:100733)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张濠,010-66096328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
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部委所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批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点和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决定在全国高校征集、评选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xx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xx年以来新近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的举措和实践。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方法和创新。
3.不断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深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4.大力拓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探索和成果。
5.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过程和亮点。
6.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请登录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按照学校类别下载《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地方院校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要求择优统一报送,本地区地方院校10所(含10所)以下的限报3项,10所以上的按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的30%申报,并注明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及申报数量。中央部委所属各高校党委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要求择优报送,每校限报1项。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党委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
3.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xx年11月5日,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zc@(大小不超过8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省(区、市)或XX学校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1份寄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政治教育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联系人:张宝铸,电话:010-66096672,189xxxxxxxx。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1.《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各地方院校的申报表须加盖本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与学校党委两级公章,中央部委所属各高校的申报表须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5000字左右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50项,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对获奖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和奖杯。有关优秀成果将择优结集出版。
附件一:《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地方院校)》.doc
附件二:《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地方院校)
附件二:
20xx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