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地 合 同
出租方:中和乡东坪村第 村民小组村民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和乡东坪村第七村民小组田广全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中和乡东坪村 的土地出租给乙方育苗,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四至、面积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约 亩。
二、租期、租金及付款方式
从200 年 月至20 年 月,乙方按 元/亩/年的租金付给甲方,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租金实行两年一付,两年合计人民币 元正(¥ )。
三、其它约定
1、在租用期内,若土地的四至发生争议,由甲方出面解决,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给乙方。
2、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承担此地的集体租金及享受国家补贴。
3、在租用期内,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取土。
4、若遇土地征占用,地表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已付未使用时间的租金。
5、合同到期时,若甲方继续出租,乙方仍需租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将无偿收回土地。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
第二篇:租 地 合 同
租 地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逐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依法平
等、 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租用土地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自愿将位于原 部分土地面
积 亩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租金及付款方式:
1、按每亩 元/年计算(合同期限内租金遵循随行
就市原则)。
2、付款方式:租金每年付一次,签合同付第一年租金,第二年在起租日的一个月内付清第二年的租金,以此类推。
四、甲方权利:
1、在承租期内,国家需征用土地,其土地的补偿费、
安置费以及国家对农业土地的综合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2、若乙方超过付款期限仍未向甲方支付土地承租金,
甲方有权对承租方地上附作物进行处理。
五、乙方权利:
1、在承租期内享有对土地的合理整治、依法转让的权利。
2、在承租期内,承租人享有该土地用于种植所取得的权益。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在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依法作好周边村民的协调、综合治理周边环境,及纠纷工作,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乙方在租用期间,若有四邻纠纷及任何经济往来,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2、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地或政府决定的大型项目用地等,对该土地上附着物的一切补偿归乙方所有。
3、双方在签订该租地合同后,在租用期内,任何一方若中途终止合同, 应赔偿当时期限五年的土地租金作违约金及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租用土地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享有优先续租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制定补充条文。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