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法律系讲稿
邵桂恒
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 一、法律文书的标准范式、基本原则、制作规律、基本特征及其实际操作,运用法
律思维方式和文字手段对具体案例进行解释和表达;
? 二、法律文书的历史发展、法律文书的结构、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语言运用等基
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三、需要学习的文书样式包括: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文
书;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律文书、民事法律文书、行政法律文书
? 狱政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诉状文书、法庭演讲文书、笔录文书和司法鉴定
文书等。
? 四、要求:
? 1、课上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带笔和本,课上有作业);
? 2、课上背诵主要文书格式和程式化段落,按时完成课上课后作业(不按时完成的减
平时分数);
? 3、认真思考,积极回答问题,主动问问题;
? 4、练写字、积累主要词汇并明确其含义。例如:
第一章 绪论
? 内容提要: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只要是与法律打交道的职业都离不开
法律文书,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对法律职业者的重要性。作为学习和研究法律文书的学科,法律文书的产生和发展对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文书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以法律文书的标准范式、基本原则、制作规律、基本特征及实际操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和文字手段对具体案件进行解释和表达,从而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的法律应用学科。这门学科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实用性、专业性及综合性等特征。法律文书学作为一门学科,他的主要研究对象包括法律文书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规律、法律文书范式设置的特点和原则、法律文书制作的特点和要求。法律文书学习和研究的方法很多,主要包括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综合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等。
? 通过本章的学习,旨在使研习者对法律文书学科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同时达到提高
对法律文书学科重要性的认识,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 关键词:
? 法律文书学 性质 研究对象 研究意义
第二篇:19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
19xx年x月x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法民〔1986〕11号请示收悉。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应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各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制作法律文书时,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均可引用。各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当事人双方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制作法律文书时,也可引用。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定、决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凡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可在办案时参照执行,但不要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贯彻执行各种法律的意见以及批复等,应当贯彻执行,但也不宜直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