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XXXX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 电话:XXXXXXX 联系人:XXXXXX)因业务需要,在本县XXXX镇委托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购买XXXX数量:XXXX,合计金额XXXXX(陆佰伍拾元整)元,请给予办理开具#5@p手续。
XXXXXXX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二篇:开票证明1
证明存根
……………………………………………………………
证 明
:
兹有 为我单位 ,缴税金额: ,现到贵局办理缴税事宜,请给予开具#5@p为感!
邵阳市*****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