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说明
1.由母亲方(或父亲方)据实填写申领人情况和意见;单方申领的,无需配偶签章。
2.经申领人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由乡(镇、街道)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方申领的,无需配偶单位签署意见。
3.本表一式三份,申领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各存一份、发证机关一份。
4.申领人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与优待。
第二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申请书
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申请书
尊敬的计生办领导:
我是X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岁;现住于
xxxxxxxxxxxxxxxxxx号,于xxxx年与xx结婚于xxxx年育有一子xxx,同年向国家申请了独生子女证。因为xx于xxxx年xx月份去世,我身体有病,特别困难,现在根据国家有关精神,需要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请领导上在百忙之中批准为盼。谢谢!
申请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