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类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按规定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4、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
(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
(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
(7)召开民主生活会。
(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5、党组会议的组织:
每次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不作临时变动。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应提前3—5天通知党组成员。
党组会议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采取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的问题做出决定。
6、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
7、党组会议的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会议决定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
凡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党组成员有权提出复议。但未经党组会议复议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来的决定。
8、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
二、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会议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负责记录。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有关重要问题;(3)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5)通报有关情况;(6)应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4、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管局领导负责落实。
三、局办公会议
1、局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
2、出席会议人员: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和部门负责人。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2)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听取各部门汇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预安排;(4)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总结和布置阶段性工作;(5)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4、根据会议议程,办公室通知会议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5、议题收集。各部门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拟写文字材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草拟会议议题,并印发与会人员。会议一般不临时变动议题。
6、凡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须经部门负责人研究或经科室全体职工研究,并准备好书面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7、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必要时编发黄河信息。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印发部门负责人。
8、对于会议内容,需传达的及时传达;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决定的问题不得传播。
9、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四、局务会议
1、会议的召开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局长主持和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会议的议程、日程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和实施。
2、会议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4)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
其它问题。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四、防汛例会
1、局长或分管防汛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防汛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势及汛情,部署有关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通报近期防汛工作综合情况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情况,通报防汛动态及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3、会议一般在黄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开。
4、会议由防办负责组织,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决定事项落实。
5、各科室有防汛紧急事项时,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召开防汛紧急事项专题会。
五、专题会议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召开,会议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主管局长及有关领导人参加。
2、会议出席人员:
(1)、机关业务专题会。(A)提请会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B)有关科室负责人。(C)主管局长和其他领导人。
(2)全局性的专题业务会,由主管局长或主管部门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3)、办公室派人列席会议,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3、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写信息或纪要送办公室印发。
4、机关事务性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主管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2)部署机关工作;(3)通报全局及机关工作情况;(4)组织时事政治学习;(5)其他内容。
2、全体职工会的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
3、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涉及业务、政治学习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会议
1、由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全局职工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印发会议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八、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
(2)部署机关工作;
(3)通报全局工作情况;
(4)其它内容。
2、全体职工会议的召开时间,依据工作情况确定。
3、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涉及业务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九、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在电子政务我的检查栏写出检讨。
2、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3、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4、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5、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6、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7、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8、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9、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机关工作制度
1、全局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做早操,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汇报工作实行逐级汇报制,一般职工不准随意进局领导办公室,更不准在局领导办公室聚众聊天。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织毛衣、做私活等。
4、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禁脱岗,工作时间因故离开本岗位,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5、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
7、工作人员衣着服饰应与机关办公场合相适宜,不穿奇装异服。男同志不穿短裤、汗衫背心,女同志不穿吊带装和超短裙;穿鞋要穿袜子,不许光脚穿凉鞋;禁止穿拖鞋进入办公楼,禁止工作人员穿拖鞋在各办公室之间行走。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二篇: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履行《党章》赋予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人事系统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等职责任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大问题经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各项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
二、会议的召开
1、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经党组书记同意确定,列席人员可参与问题的讨论、汇报,但无表决权。
4、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经到会的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同意,会议决议有效。
5、因故不能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局领导,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列席而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同志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并讨论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听取并审定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小结、安排,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4、研究分析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工作人员的选拔、调动、晋级、晋职、奖惩等重大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6、研究讨论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7、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8、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1、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经局党组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2、局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题通知到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
3、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承担,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五、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通知
1、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后局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并分送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阅。
2、根据需要,经党组书记签发后,方可印发会议纪要。
3、由局办公室负责下发有关会议纪要,相关科室贯彻执行。
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和落实
1、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局办公室应及时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