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标:
1.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离职流程
3.1离职申请
3.1.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3.1.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七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1.3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总部员工:
3.2.1.1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公司总裁审批;
3.2.1.2总监级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1.3总监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运营高级经理负责会签。
3.2.2分子公司员工:
3.2.2.1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2.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2.3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管理副总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3.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3.3.1离职员工需办理事项:
3.3.1.1填写《工作交接单》和《资产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
3.3.1.2按《离职手续办理单》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3.3.1.3填写《劳动合同终止审查备案表》(此条仅限于在廊坊上保险的员工)。
3.3.2员工离职部门需办理事项:
3.3.2.1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3.3.2.2协助离职员工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3.2.3监督离职员工交还所有有关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等。
3.3.3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理事项:
3.3.3.1注销邮箱,在ERP系统中调整人员情况;
3.3.3.2检查离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单》、《工作交接单》、《资产交接单》、《离职沟通面谈表》);
3.3.3.3开具《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总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开具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分子公司员工:需在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由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将离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至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手续办理人统一盖章。
注: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仅开具一份
3.4离职面谈: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具体面谈分工如下:
3.4.1总部员工
3.4.1.1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离职面谈;
3.4.1.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人事运营高级经理做离职面谈;
3.4.1.3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员工关系主管做离职面谈。
3.4.2分子公司员工
3.4.2.1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离职面谈;
3.4.2.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分子公司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做离职面谈;
3.4.2.3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分子公司人事主管做离职面谈。
注:离职面谈资料需与离职手续在规定日期内一同报至人力资源中心。
4 员工离职后续工作
4.1总部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1.1检查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齐全;
4.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4.1.3调整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1.4检查ERP系统中的人员情况是否更改;
4.1.5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此条只限于在廊坊上保险的员工);
4.1.6离职手续归档。
4.2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2.1调整本公司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2.2在离职当月的10号、20号、30号将本期员工离职手续提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年六月
附:离职表单
员工离职申请表
离职手续办理单
年 月 日
工作交接单
说明:①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存人事部门,一份交接交人,一份交移交人。
②移交人员如是部门经理(主管),应另附该部门人员名册及各员工工作说明书。
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
岗位名称: 所在部门:
离职沟通面谈表
注:沟通结果表需与离职手续一同报至人力资源中心
访谈人签字: 访谈日期: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职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职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已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签收人: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已接到此通知书,特此签收。
签收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 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 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
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
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2.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则签署意见并报行政部审核。
3.行政部接到“报告单”后,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映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管理部负责人签署辞退意见;如属不应辞退的,并与有关部门经理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4.如果拟辞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应将“报告单”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报告单”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经理核查,再送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5.总经理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总经理为批准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力资源部备案。
7.部门经理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8.完成以上流程的时限要求:
(1)部门主管收到“报告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
(2)部门经理收到“报告单”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相关人员联合签署意见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收到“报告单”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查确认
(4)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力资源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问题
9.辞退申诉
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公司领导的工作。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
1.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查证后,提出对管理者的考核意见。
2.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主管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制度自签署之日起效,此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条款自动失效
八.本制度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