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为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5%的比例。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一、专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缴纳基本情况
暂定在20xx年9月1日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由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维修基金(房屋征拆以产权调换形式回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按该楼盘的平均售价的2%比例缴纳维修基金),存入市或区局开设的维修基金专户。
5、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
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凡20xx年2月1日起(包括2月1日)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物业,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标准从原来购房款2%下降至1%。
7公有出售住房中属多层住宅的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款中提取20%、属高层住宅的提取3%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款2%缴交;
8.多层商品住房出售时,由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高层商品住房或设有电
梯的多层商品住房出售时,由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
9.拆迁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安置多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2%、安置高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3%由被拆迁人缴交;
第二篇: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4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 、空调压缩机部份:
1 )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 )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 )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衡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 、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 、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 、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 、膨胀阀:更换。
6 、控制系统:更换主控板。
7 、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控制器、油压差控制器、冷却塔外壳及通风机。
8 、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 、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控制箱。
10 、双效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收器、引射器、 U 型管、换热器、蒸发器、冷凝器。
11 、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 、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 、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 、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 、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节阀,油咀。
5 、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 、强电:
1 )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 )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 )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 5kw 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 10kw 以上),更换蓄电池、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 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整体更换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 、弱电:
1 )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 )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 )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接受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 )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 )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 、 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 、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泵接合器,整体更换消火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更换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1 、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控制器、气压水罐、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水泵维修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 、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标准的 90% 以上,正常运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 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