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中和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讨论论会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并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院办组织院外专家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六、为提高医疗技术和水平,促进医学的发展,凡属死因不明、家属有争议、特殊罕见病例,有科研价值及涉及法律时,均应尽量主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争取尸体解剖。
七、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 1
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 ,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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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中心特制定本制度 :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在家中死亡者,家属需在居委会开具死亡个人资料证明(死者姓名全称、性病、族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主要致死的疾病名称,并死于家中)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院医生填写的《死亡证》的收集、审核、登记、整理和网络报告工作。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报告工作,并定期开展查重和自查工作。
5、有计划的对全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做好原始《死亡证》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定期下载和储存本院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进行备份
8、应妥善保存死者的个人资料证明。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送交天山区疾控中心,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死因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解放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