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本单位于20##年11月18日经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注册号为黑社证字第1200号,注册资本为3万元。
出资者及出资比例如下:(单位:元)
税务登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识别号:230197321634071;主管地税税务机关: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识别号:230197321634071;管理编码:23019607020290100000。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9]122号、财税[2014]13号文件相关规定,本单位符合财税[2014]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对本单位取得的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的收入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此,本单位申请自20##年度起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在此声明,本单位提交的所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给予批准!
(单位公章)
20## 年 10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