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

时间:2024.5.4

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本书通过叙述54个人生中最温暖感动的瞬间,告诉读者:平凡朴素的一生不代表碌碌无为;变得成熟也不意味着要丢掉初心。就算怀揣世上最伟大的梦想,也不妨碍我们得到一个普通人的快乐。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被书名吸引了,书回来后,我几乎是每天看几篇,每每读完一篇,我都会陷入沉思。因为时间原因,我就把其中几篇的摘要和感悟和大家分享一下。大家想要看这本书的话,可以来我这借阅。

第一个故事——《当全世界遗忘你》。写的是一个名门千金因为生活变故后沦为一个靠洗衣服为生的单身母亲的故事,即便生活艰辛劳苦至此,每天临睡前,她都会为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为孩子熨烫第二天的衣服;会了让孩子每天都能吃上水果,她不惜为农民洗衣服去换带着淤泥的莲藕。。。。。。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教育了孩子,什么是一个人的品质,什么是美?一个人最强大的品质就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最美的就是,当全世界都混乱,都将你遗忘,你也能矢志不渝做自己坚信正确的事。

第二个故事——《被偷走的人生》。这个故事写的一个人因为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出错,已过本科院校分数线她上了专科院校,又之后毕业面试也不成功。和一个孩子因为儿时高烧延误治疗失去了左腿而后以此为由,干什么都半途而废,成年后只能在家啃老的事。这两个故事都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反面事例,这两个

事例中的主人公都因为以此不能挽回的世故,人生也就此被偷走,他们以此为正当理由而悲情地裹足不前。其实我们深入想想,那些悲惨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也确实有命运的不公,但为何又要借题发挥,偷换概念,将人生所有的错误归结于它?!自己不负责、不承担自己的人生,哪怕是自己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第三个故事——《当郭芙蓉想起佟湘玉》。写的是作者做编辑时遇到一位女上司,并因此受教良多的事。这位女上司很具有职业精神,她总是说,事情要像它该有的样子进行。即便没人支持你,有人反对你,攻击你,你仍要按时保质地完成你的工作,因为那是你的工作。“卖大白菜,也要比别人优秀”。

故事分享完了,我想用作者在此书序言里引用哲学家叔本华的一段话作为我今天的结尾:

“很多时候,我们比自己所相信的更加愚蠢,但在另一方面,则比自己认为的要聪明。”

“我们在人生历程中所作出的重大举措和迈出的主要步伐,与其说是遵循我们对何为对错的清楚认识,不如说是遵循某种内在的冲动——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本能,它源自我们本质的最深处。”

“当我们回首自己一生的时候,才会注意到我们其实无时无刻不在遵循着自己的原则行事,这些原则如一条看不见的绳线操纵着我们。人们各自随着这些原则的引领走向幸福或不幸。”

所以,在普世价值观之上,任冲动而生活未尝不好。


第二篇: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作 者:林特特

那些无用的喜欢

两年前,做一个玩具收藏家的报道,我找到两位采访对象。

十七岁的李树热爱军品,我走进他的小屋,只觉得错乱。

一进门便是他自制的FBI证书,上面镶着他的照片;靠墙是仿真的防弹背心、电棒;桌上摆着背着长枪,穿黄军装的抗日老兵石膏像;一侧的大书橱上满是战争片中常见的人物玩偶,书橱下则堆着一个个纸盒,里面装着战锤、飞机和坦克。

李树技校在读,课余在一家快餐店打工。

他很闷,只有谈到他的收藏时,眼睛才会闪耀。他将他的兵人在我面前排队,解说穿什么大衣的是法国兵;戴什么钢盔的是德国兵;接着,他说起南北战争、二战??说实话,作为一名历史专业的毕业生,眼前这位少年对军事、历史的热情和熟悉度令我羞愧、纳罕。 我由衷地说,你是我见过的这个年龄段最博学的,他却有些黯然,“喜欢这些有用吗?”“我的父母不支持我”,“女孩们都说我很怪”。

那天的采访变成了心理辅导,确切地说,变成了他倾诉、我倾听。

李树说,在父母眼中,他已经“被毁了”,没有好的前途——和大学无缘,只会烧钱——他最贵的一个兵人价值一千多元,钱来自于“打工和省下来的饭费”。

更令人沮丧的是,如果顺利毕业,并好运气地按专业找到工作,他将成为一名地铁工作者,“我喜欢的和我将从事的有什么关系?”“我妈说,你哪怕喜欢个乐器呢?还能考个级、加个分??”

无解。

我跑去下一站,脑海里满是少年眼中的黯然。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下一站,受访的是一位娱记,名叫陈娟。

陈娟拎一个大包,包里是她最喜欢的几个娃娃,她是国内著名的娃娃收藏家。

她把娃娃摆在咖啡厅的小桌上,用指肚摩挲着娃娃的蕾丝裙边,对我回忆十二岁拥有第一个娃娃时,“胸口像开了朵大花”。

此后,她为娃娃学习——父母以娃娃做考试的奖品;为娃娃工作——大学毕业后,收入的一大半用于买娃娃;因娃娃获得爱情——男朋友为她访到一件娃娃孤品而赢得芳心?? 眼前这个标准的都市白领,谈到娃娃时,却满面少女的天真。

看她为娃娃投入这么多金钱和精力,我不能免俗,问:“这个爱好有什么用吗?” 陈娟笑,“不是所有的爱好都要有用”。

“当然,你可以认为这是它的用处,我因之获得了快乐,看到漂亮的娃娃获得审美的快乐;与娃友交流,得到沟通的快乐;工作之余,打扮娃娃得到放松的快乐??人总要找到一件喜欢的事作为认知、接触世界的方式吧。”

我找不到话来应,直至陈娟递给我一份请柬,她策划了一场娃娃收藏展。

几天后,关于他们的报道变成了印刷品,寄给李树报纸时,我顺手将陈娟展览的请柬转给他。

一去两年。

我在地铁出口碰到李树,他刚下班,我邀他一起吃晚饭。

刚坐下,他便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兵人,让它倒立在饭桌上,我不解,他哈哈一笑,“每天带一个小朋友出来放风”。现在,他管他的收藏叫“朋友”。

他提到“陈姐”和那场展览,“来了很多人,都亲热地喊她的网名,都是同好”,“谈及共同的爱好时,脸上像放着光”,当然,“陈姐”还对他说了类似的话,关于“有用、无用”的提问。

“不是所有的爱好都要有用。”

“只要这爱好带给你快乐。”

“人总要找到一件喜欢的事??”

于是,李树遍访军品收藏网站,建论坛、写帖,现在他有一帮“兄弟”,工作之余,定期聚会,在小圈子里,他是公认的军事“专家”,最近又迷上给兵人素体着色,成品寄卖在某淘宝小店。

“我爹妈肯定失望啦,我只是个普通的地铁工人”,他说,“还成天喜欢这些不当吃不当穿的??”我拨弄他的小兵人,看着他脸上游动的神采,“可这些不当吃不当穿的,让你变得和别人不一样,让你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他一拍大腿,“对,我一个女同事就这么评价我,‘有趣’。”

告别“有趣”的李树,我应一个亲戚之约,上线聊天。

她抱怨儿子的“坏习惯”,每晚写一个小时的小说,而中考临近。

“写小说有用吗?能换分吗?能考大学吗?”

“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有些无用的爱好有何不可?或许,成年后,是它,令人与众不同,成为欢欣鼓舞扑向未知世界的源动力。”

敲完如上字,我便对着百度发呆——陈娟已成了一名策展人。她在相关报道中说,她策划的第一场展览是关于娃娃的,那原是无心之举。

主见

他被公认没主见。

打麻将,出一张牌要考虑五分钟,还要环顾左右问参谋;点菜、决定去哪儿玩、电影院里,有两场电影需要择其一??这样说吧,凡要他做主的事儿,他都付之一句“随便”或“你说呢?”

一次,有人借用广告语笑话他,“男人,要对自己狠一点!”他呵呵笑,一个小姑娘轻拉我衣角:“我最讨厌这种没主见的男人!”

一日,我遇到他的妻子,她提起他们的婚姻。

想当年,他与妻子在一次旅行时相识,旅行结束,两人心心相印。

表白、交往、谈婚论嫁,该见父母了,她却退缩。几番闪躲后,她和盘托出,她患乙肝大三阳,前几次失恋皆因于此,她哭了:“就算你不在乎,你的家人也不可能不在乎。”

他的家人确实在乎,他的母亲劝说无效,不想和他闹僵,只警告:如果你们在一起,就得做好不要孩子的准备。

“那就不要呗。”他慢吞吞,倒不温吞吞,他们结婚了,“如果不是他坚持,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他的妻子至今感动。

他们还是有了孩子,在结婚五年后。

期待新生命的过程,比一般人多了波折。正如他的母亲所担忧的那样,怀孕第四个月,他的妻子被查出转氨酶过高,这意味着孩子遗传乙肝的几率很大。一个深夜,全家人开会,妻子想到因乙肝受到的种种歧视,应了众人,“明天去流产。”

可他一再说,等等,再等等,也许情况有变化,要给孩子一个机会。

如在婚姻问题上,所有人的反对都无效,他带着妻子寻医、求药,再检查时,指标下降。几个月后,孩子出生,一年后,孩子体检合格,他才被认为是对的,他发短信给家人:“好高兴!宝宝终于被确认是健康的!”

“如果没有他,儿子的小命都保不住。”他的妻子不禁后怕。

我和他的妻子聊这些时,他刚换了工作。

他在单位做人力资源,已任副职,但上级机关突然要成立计算机部,在全系统内招考,他报名参加并以第一名高中。

我知道,他原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当初择业时,没有对口的单位和部门,“但现在,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要放弃已有的资历和基础?”我问。

原来,这么多年,他仍订阅计算机方面的期刊,时刻关注业内动态,有时,还在网上做威客,“他说,钱多钱少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不至于手太生”,他的妻子介绍着,“他是真喜欢计算机,现在这个机会,他等了很久。”

我认识他超过二十年,习惯了他说“都行”、“随便”、“你说呢”。

我一直以为他优柔寡断、没有魄力,是个好好先生,一如小姑娘对他的评价,“没主见”。 告别他的妻子,我想了很多。

太多人大事没主意,小事不凑合,越是琐事,他们越力求身边人按自己的想法来,频繁行使决定权并认为这就是有主见。

其实,大多事,行事按此意见还是彼意见没有本质的差别,一个人一生需要表达主见的事不过那关键的几件。比如,和什么人一起生活,从事什么工作,明白自己喜欢什么,想得到什么,需要维护什么。

而决定一个人一生是否幸福的也不过这几件事吧?

“他是一个有主见的男人,他坚持的事自有他的道理,谁反对也没用。”他的妻子临别时说。

那个有主见的男人,让他的妻子提及他时,对所有未知的、未来的、将要共度的生活充满希望,那么笃定。

费劲人生

小丘有些不平,对于他的人生。

比如求学,他经历的失败总比别人多一倍,高考考了两次,考研考了两次,四六级亦如是。

工作也不算顺利,小丘当过两年老师,虽说转型成功做了编辑,但之前的工作经验全浪费了。最近去应聘,面试小丘的人不过比他早入行三年。哎呀呀,小丘后悔不迭,要是当年高

考没复读,毕业后没去干别的,他现在不也是业内资深人士了?

还有感情。一而再,再而三,小丘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此刻婚姻美满,前尘往事却也让他嗟叹——为什么爱的路,不对,人生的路千万里,他总比别人多费劲?

辗转难眠,小丘爬起来更新空间,痛诉“费劲”。

一石激起千层浪,第二天,一上线,小丘就发现他的各路朋友回帖、悄悄话,或是在QQ上和他倾诉。

A友说:“我已经习惯交N次考试费了,总比别人费点劲。”A在小丘眼里是精密考试机器,且不论托福、GRE和博士学位,单拿出“国际精算师”的头衔来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 B友是业内前辈,十余年从业经验。“我曾做了整整五年校对,才有机会策划选题??那五年真是浪费!”

C友是师妹,“保研没保上是我最大的创伤??为什么别人都行?我却要费劲去考?”可她早硕士毕业,工作都好几年了。

D友说:“别的同学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老婆就是不想生,人生到这儿卡壳了??真费劲!” E友说:“你好歹总能重来,我谈一次恋爱就结婚,做一份工作7年还没找到任何乐趣,巴不得有‘费劲’的勇气??”

在银行工作的F友还算积极,倾诉完他那点小委屈,不忘激励自己:“真正的牛人费的精力更多,比如本行大老板??”

小丘有点应接不暇,他只想倒苦水,没想到,倒成了苦缸——装满各路朋友工作、生活的苦水,好家伙!他们的烦恼一点不比小丘少,可之前小丘以为他们都比自己顺风顺水。 G友总结了小丘的总结能力,“也许你是比别人费点劲,不过也可能是比别人善总结。” 小丘还在手忙脚乱地敲键盘,这一刻他对H友说:

“也许我们摆在人前的都是费劲后的结果,个中甘苦只有自己明白;然后我们再去羡慕别人的结果,自怜自己的甘苦,觉得天下我最不幸。”

“其实,人生路上千万里,谁又比谁少费劲?”

如何做一个平凡的人

祖老师的强项是“安排”。

他向我展示过他的小本子,那是他安排的业余生活。本子上纵横交错的线网出一个个小格,小格里满是人名、数字。

祖老师解释,每周末他都要和战友们进行麻将、桥牌或桌球比赛。战友极多,于是,他引进了选秀活动中的机制,分组作战,决出周冠军,周冠军们再战,继而评出月冠军、季度冠军、年度冠军??

除了各种比赛,祖老师和战友们还定期旅游,他甚至号召大伙儿合伙在海南买一套海景房,轮拨儿去度假。越是假期,祖老师就越忙得不可开交,为避免祖夫人寂寞,祖老师给她也“安排”了节目。

节目即买菜。

每天清晨,祖夫人和小区里众年龄相当的女伴们在固定地点集合,坐上包车,两小时后到达北京某郊县,具体来说是进了山。一路上,女伴们说八卦、谈心事,再大的烦恼也在叽叽喳喳中大化小,小化无。进山,空气清新,瓜果蔬菜新鲜又便宜;中午,她们就地解决午饭;下午两点,再叽叽喳喳乘包车返回,不觉日暮,祖老师及各位女伴的夫君也该回家了。 包车是祖老师出面张罗的,女伴们是祖老师在小区贴海报召集的,买菜节目从内容到路线均由他一手制订,这路线视季节和风景熟悉度经常换。于是,祖老师去角逐年度冠军了,祖夫人日日山区游,两人相安无事相见欢。

祖老师成天乐呵呵,他的口号是“绝不加班”,所以他勒令自己及下属,包括我,上班时间必须把所有事都做完,“这样就能放心去玩了”。有时,我们提前收工,祖老师便变着花样“安排”我们,“下班前做做报上的填字游戏吧”。“猜个谜语?”或“我考你们个问题。”一度,下班对我来说如同下课。

退休前,祖老师和一个战友通电话,我就在旁边。

他说,手里还有点钱,不敢动了,万一哪天不行了,要提前把儿子的生活安排好。

祖老师的儿子我见过,三十多岁的人举止谈吐和七八岁的孩子没什么两样。据说,祖老师年轻时在某技术部队饱受辐射,那些年的辐射和后来他儿子的遭遇有无关系,谁也说不清,但没人能在祖老师的脸上看出郁闷、忧伤。

退休后,单位一再表达返聘之意,被祖老师拒绝了。他说,他已安排好以后的生活,“以后的生活”是什么,同事们都不知道,但大家送他时,都有些羡慕。

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

一位同学,毕业季,找工作。

有意向的公司好几家,其中一家开出的条件最优厚,比如,解决户口、底薪就抵得上别家单位的合计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分房子、配车,但这一切都是有条件的,合约上写明,“要为公司服务二十年”。

同学再三考虑后,放弃了这一机会,很快,前一轮被淘汰的某人取代了他,众人都为同学惋惜,他却不以为意。过了些日子,取代他的人在博客上写道:上当了,这家公司是骗子。“遭遇种种骗局后,想走,竟被罚了20 年的违约金”。

众人又回过头赞同学聪明,同学一脸愕然,他坦言,当初放弃机会,并不是有识破骗局的能力,而是“想到二十年啊,在一个地方,从事一份工作,现在起就预知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如何度过”,他怕极了,甚于怕低得多的待遇。

一位女友与同学有相似的心路。

一度,她在家乡最好的中学教书。一日,学校给一名特级教师开教学研讨会,15 那教师退休返聘已好些年,此刻,白发苍苍地坐在报告席前。

女友口渴,绕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刚饮一口,突然发现校长站在她身边。“小杨啊”,校长指着台上的特级教师,鼓励她,“好好干,四十年后,你也能开这样的大会。”女友一口水喷了出去。

女友后来离开家乡、离开旧职,她解释:她不排斥做个好老师,但校长的话让她绝望,绝望于“一眼看到四十年后”,绝望于“四十年里的每一天怎么过,如今就历历在目”——我认识她时,她已转了三次行,走过N个城市,以追求新鲜的生活方式在朋友圈闻名,“我今年不想明年的事。”她常说。

我在电视访谈中,看到一位名人谈起当年为何辞职去创业。

作为山沟里考出来的大学生,在省会城市有份公职,每月有稳定而不菲的收入,这让年轻的他心生满足。但,办公室来了新人,新人对分给她的旧桌椅表示不满,“不过是套桌椅罢了,何必认真。”他劝道,“可我也许要用一辈子呢,怎能马虎?”新人反驳。

“一辈子?”名人在访谈中,强调了下,新人的话让他感到恐惧。是啊,一间办公室、一套桌椅、窗前的风景以及工作的内容正如新人所言,对于他这样的机关工作者,有可能一辈子不变。

可一辈子多长啊,于是,这恐惧笼罩他、提点他,没过多久,他走了,过了许久,他打下一片自己的江山,成了名人。他谈到这儿,人们才知道,呵,大变化竟源于一句话。 我总想,那些朝朝暮暮重复着生活节奏和内容的人。

你不知不觉、顺其自然,日子匆匆过,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回首时未必有遗憾。16

但反过来呢?当你因某种契机,或是一句话,或是一份有时间期限的合约,或是你根据现实做出的合理推断,你清晰地看到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的每一天,你便不免有些触动,选择、转变或放弃些东西。

原来,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比变化更让人不安的是一成不变。17

怎样做才不算虚度

20 年前,弓自师大毕业。

他不想当老师,交了数百元给学校,赎了身,也失了业。工作不好找,几经辗转,他来到某酒店。实习期,经理安排他当半年门童,此后,开门、关门、拿行李,成了他的日常工作。

客人们对弓并不友好,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他第一次经历这种生活。冬天,弓裹紧大衣站在酒店门口。他频繁地拉车门,薄薄的白手套根本挡不住严寒。

大厅里,《献给爱丽丝》的温柔乐声传来,灯光明亮,富丽堂皇,与眼前的雪,身上的大衣形成鲜明对比。弓过去只知道不想做什么,“不听父母的”、“不当老师”,就像现在“不想当门童”,但“想做什么”?他被自己问住了。

终日无所建树,白白浪费时间,弓这样总结他的门童生涯。其实不做门童, 他的前20几年也大多如此,只是这一刻更为凸显。那以后呢?实习期满,在酒店,或在别的地方,“我想做什么?”“怎样做才不算虚度?”18

我认识弓时,他已功成名就。

他谈到第一份工作,酒店、门童。他说,直至今天,听到《献给爱丽丝》,还会有感触,“就像站在酒店门口,有个声音在说,‘你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快去做事’。”

“可到处都是《献给爱丽丝》啊!”

他点点头,一度,久居国外的他刚回国,拨打朋友的手机,默认铃声是《献给爱丽丝》;发传真,传真铃声也是《献给爱丽丝》;“我简直‘崩溃’,根本没法偷懒,时时刻刻被提醒──快去做事。”

我看着他。

我知道他的第一本书是在工作间隙挤出时间一点点完成的;我知道他身兼数职,是作家、工程师、策划人,还是某民间公益组织的发起者。人们谈论他的成就,谈论他多姿多彩的生活,令人咂舌的“精力”和运气。原来这一切,不过是无处不在,无形的鞭子《献给爱丽丝》使然。

这时,弓的手机响了,铃声是《献给爱丽丝》。

稍顷,他结束通话,对我说,他要去做事了。我们就此告别,突然,我想起一个问题,“你的手机铃声也是默认的?”他笑笑,他的回答令我如被棒喝──“不是,我喜欢《献给爱丽丝》”。19

那个知道你是二百五的人

世上起码有两个人坚信静静是个二百五。

首当其冲的是静静妈。

小学四年级,静静和妈妈拌了几句嘴,她闹着离家出走,妈妈冷笑,“你走?你身上的衣服还不是我买的?”静静人小气性大,大冬天的,脱得身上只剩背心裤衩,她一边往外走一边喊:“都还给你!剩下的以后赚钱还你!”妈妈把她拽回来,唾她道:“你就是个二百五!”

一晃八年,妈妈又翻出这段子。

这天,高考结束的静静去参加外语口试,走到考试点,却发现准考证没带,回去拿已经来

不及了。

回家后,静静哭喊着,“我上不了外语专业了”,她情绪激动到极处,竟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在案板上空剁起来,“哐哐哐”,闻声而来的邻居听得心惊肉跳——这还是那个品学兼优、温柔娴静的静静吗?

等到静静发泄完,走出厨房,正碰上妈妈焦虑地走来走去,拍着巴掌对邻居说:“她从小就是个二百五!”

又一晃八年,妈妈和静静的老公产生了共鸣。

那天,静静和老公口角,她喊着“不过了”,而后,夺门而去,老公跟在后面追,她越跑越快,忽然,路边蹿出一条土狗,失去理智的她竟对着狗肚子踢了一脚,接着,那狗追着静静跑了半个小区,一路上,她狼狈狂奔,甚至越过了一个不低的栅栏??

“真是个二百五”,最终,老公赶走了狗,安抚着怀里惊魂未定、还在发抖的静静;“不但二百五,还赛刘翔!”妈妈跟着嘲讽。

想起以上往事时,静静正在师姐薇家。

薇在休产假,小宝宝在熟睡,薇的脸上满是新妈妈的慈祥。静静表示对薇的艳羡:人漂亮又能干,在单位是领导,在家是个好主妇,真是偶像级人物。

“她?偶像?她就是个二百五!”薇的妈妈端茶倒水招待客人,笑着摇头。

接着,薇的妹妹凑过来,主动向静静抖搂着薇的糗事。比如,薇失恋时,没有电话等电话,电话铃响,又抓起锤子砸电话;又比如,生完孩子后,薇在短暂的产后抑郁期竟求自己的父母“你们收养了孩子吧”。

不一会儿,薇的爸爸也过来凑热闹??

薇的家人谈兴甚浓,静静笑得前仰后合,薇急了,“说这些干吗?”和平日里贤良淑德的她完全两样。

静静笑着看着气急败坏的薇,还在想象她砸电话的样子,那幻象竟和记忆中拿菜刀、被狗狂追的自己重合。

她不禁向薇回忆起往事,又道:“其实,在我妈、我老公眼里,我也是个二百五。”

出薇家,静静还想着刚才说的话。

薇妈说:“你们都被惯坏了。”

薇反驳:“都做好学生、好员工惯了,只有在最亲的人面前才能不注意形象。”

好吧,刚才静静没说话,其实她想说的是:在最亲的人面前,你才会不设防;他们会允许你放肆,而你就越加放肆;最亲的人说你二百五,意思是不跟你理论,不但不能拿你怎样,还得随时帮你收拾残局——

那个知道你是二百五的人,那个你愿意在他面前二百五的人,此刻,还记得都有谁吗?

我要去北京听摇滚

大学毕业后,我有过一段短暂的教师经历。

那是一家私立中学,朝七晚七工作制,中午休息一小时,也仅有这一小时, 学校的大门是敞开的,学生和老师能出去“放放风”。

我总沿着学校东边的街道一直走,走到略繁华的地区,在一家名为“扬州人” 的饭馆

前停下脚步。

“扬州人”以经营鸭血粉丝为主,兼卖各种小吃,我的菜单是固定的,“一份鸭血粉丝,不要鸭肝,两个鸭油烧饼”。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总是不好。

似乎在离开校园的刹那,我才意识到校园生活的可贵,虽说工作也在校园,但此校园非彼校园,我想回去读书,想重新拥有一张安静的书桌。

但这是奢望。

学校管理很严,工作任务又重,我几乎没有时间看书;我本科毕业的学校名不见经传,报考一流大学的研究生,没有任何把握。20

于是,每天,我都在自我斗争:肯定自己、否定自己,希望、绝望??伴随着自我斗争的是争分夺秒:在上班路上看专业书,在课与课的夹缝中做一篇英语阅读理解;办公室里,常人声鼎沸,我却心静如水,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飞出去,飞出去。

所以,我格外珍惜每天的鸭血粉丝时间。

这一刻,我远离人群,有瞬间的放空。

等待服务员上菜的时间里,我总要发一阵呆,后来形成习惯——每天问自己一遍:你想要什么,如何得到想要的,现在应该怎么做?

鸭血粉丝来了。

我在滚热的汤汁中,放几滴醋,再拌上些辣椒酱,然后用筷子夹成块的鸭血,缠绕着绵长的粉丝,一齐送入口中。那强烈的味觉刺激我至今难忘,更难忘的是,临近考试的某天,因长期睡眠不足,精神逐渐崩溃,我放下筷子,对自己说:再熬一段时间,你就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届时,你会怀念在小吃店里吃一碗鸭血粉丝,回去发奋时的情景。

一去近十年。 一日,我和设计师小齐商量一本新书的封面。 小齐是业内知名人物,过去的几年里,他横扫各大图书节的装帧设计奖项。 这天,小齐一反常态,没那么耐心,当我还在犹豫封面的宣传语时,他敲字道, 主意拿好没?我还要赶去看许巍演唱会。

呵,小齐的MSN 头像是朵蓝莲花,再看他的签名“我在北京听摇滚”。

话题离开封面,转向许巍、摇滚,又转向小齐的“幽暗岁月”。21

原来,小齐的本行不是设计,许多年前,他在长沙的一所中专学环境工程,毕业后分配至当地环保局工作。“每天我接听电话、写材料、打打杂,当时我才十几岁,我问自己,这辈子难道就这么着了?”

他拾起画笔——曾经的爱好,又拜师学艺,后来干脆辞去公职,加盟一家室内设计公司,越做越觉得专业知识的贫乏,他在附近的高考复读班报名,他比同学们都大,以至于几乎每个人都问过他:“你这是第几次高考?”

“那时,压力很大,却很快乐,因为每天都接近目标多一点。骑着自行车回家,我最喜欢下坡那段,风呼呼地在耳边吹着,心跟着飞扬起来。”

一天,小齐在电视里听见《蓝莲花》,许巍一开口,他就被震住,那一刻,他的目标有了艺术化的象征,“我要考到北京、做设计,终有一天,我要在北京听摇滚、听许巍”。 之后的事儿大家都能猜得到。

无论是求学,还是之后的求职,只要许巍的歌声响起,小齐就如同打了一剂强心针,时至今日,“每次听到许巍,我就仿佛被提醒,你得到了想要的生活,那么珍惜吧,继续努力吧”。

小齐下线了,他去他的北京听摇滚。

不知为何,我想起若干年前“扬州人”饭馆里那碗鸭血粉丝。

事实上,一度,每个中午,我都会默念一遍“再熬一段时间,你就会??届时??”,我埋着头,夹一筷子鸭血粉丝时,总觉得前方有西窗等着我,而我已身在西窗前,怀念着正在发生的努力和经历。

现在,无疑那时希冀的西窗也已成过去。

小齐说得对,我也经常被提醒,只要餐桌上有一盘鸭血或一份粉丝。22

人总要兜兜转转才能找到真实、正确的人生目标吧。

为实现那些目标,我们常需要自我激励,我们用一些象征物作心理暗示,暗示自己一定能挺过去,一定能到达彼岸;等真的挺过去,站在彼岸,这暗示的影响力仍在,鸭血粉丝也好,北京、摇滚也罢,我们曾在它们身上汲取力量,再一次遇见时,又情不自禁地向过去的奋斗和梦想致敬,而奋斗也是有惯性的。23

当郭芙蓉想起佟湘玉

五年前,我在单位的走廊里碰到兰粟粟。 她精神抖擞,穿一件黑色皮衣,走起路来生风,像一颗随时准备发射的子弹。那时我在总编室做行政,和她的第一次接触就是用扫描仪帮她扫图片。 半年后,一次职称培训,我和她坐在最后一排聊天。 她一面听一面点评,俨然业内资深、成功人士的意见让我频频点头;课间休息,我和她谈起我想过的几个选题,她歪着头,一手托着腮,对我说:“我试着要你过来吧。”

在此之前,是我人生的迷茫期——在这家以古籍影印起家的老社,学近代史的我,无所适从:句读、通假、异体字,弄得我头昏脑涨;地方志、琴谱、各种经卷,整理编校的过程只让我感到晦涩枯燥。

总编室的工作也让我烦恼,每一天都很忙,年终总结时却不记得做了什么、学到什么。而兰粟粟是社里引进的人才,以做文史类畅销书见长,去她的部门,对我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

我就这么成了她的兵。

她对属下要求极严。

每个周一,我们几个捧着小本子坐在她面前挨个汇报工作,她在笔记本、日历上边听边写边做标记,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全神贯注,有些事,你刚想含混过去,她已猛地抬头,“你的什么什么好像还没完成?”你若不给她一个合理答案,便会被继续诘问,“为什么效率这么低?”继而上纲上线,“什么叫职业精神?”

被训过几次,我便学了乖,后来,我们分开,她曾提起对我最初的印象,“聪明,但散漫”,说这话时,以及以后,我已从某种程度上变成另一个她——直至今天,我仍保持着她留给我的习惯:每个早晨列出当天要做的事,再按重要程度重新排序,做一件画一个勾,勾画完才意味着今夜好眠。

她做事直接,并教我直接。

一日,我和一位作者通电话,我说,你可以模仿“谁谁”——“谁谁”是我的文字偶像。

电话说完,兰粟粟已立在我身边,她说,如果你喜欢“谁谁”的风格,就直接联系他,而不要试图找人模仿他。

“可人家是成名的作家,会搭理我吗?”我忐忑。

“不试怎么知道,”她斩钉截铁,“要学会用最直接的办法解决问题。”

我几乎被逼着写下平生第一封约稿邮件,在邮件中,我“直接”表达了仰慕之情,“读书时,我每晚看您的文章入睡,当编辑后,我的职业目标就是做您的责编。”

我不抱希望,但第二天就接到“谁谁”的回信。

他说他被我感动了,在之后的交流中,他表示,有多部书稿可以与我合作。

“谁谁”与我合作的第一本书,就获得了当年的国家级图书奖项。“直接,要多主动就多主动”,初战告捷,我满怀欣喜冲进兰粟粟的办公室,她就关于如何当编辑,对我总结。 那段时间,我们非常忙碌。

每个人同时做几本书,每本书从无到有——市场调查、策划、约稿、编辑,盯排版、设计,和印制、发行沟通及后期宣传都由责编一个人完成。

就在那时,我学会了如何最有效地工作。兰粟粟自己动手制了一张表,关于工作流程,精细到每一天该干什么。这张表广为流传,传到我的案头,同时做几本书的责编时,我甚至能精细到每个小时该干什么,一旦有一两个小时的空闲,便和她一样实行“自我奖励”,逛街、购物、喝茶、唱歌??不知为何,忙里偷闲的快乐竟大过真正的、纯粹的闲时。 那段时间,办公室里,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其实,那段时间,我们不是很顺。

工作做得好,不意味着就能得到承认,尤其在一个论资排辈,怕改革,怕新鲜事物的老单位。

来自上层,来自周围的种种言论变成实质性的干扰和阻碍,对此,我至今感激兰粟粟的应对方式,因这方式最终变成了我面对逆境时的态度。

她还是那句话,“要有职业精神”。

她总是说,事情要像它该有的样子进行。

所以,即便没有人支持你,总有人反对你,攻击你,你仍要按时保质地完成你的工作,因为那是你在工作,“卖大白菜,我也要比别人优秀”,她在稿子上圈圈点点,突然扔了红笔。 她把自己变成一个品牌。

一次图书订货会,我在现场,有江浙的订货商赶来,只因“听说兰粟粟在这里”。而这些人追随着她,从A社到B社,已十来年,不认社,只认她。

最不顺时,她开始写作,“别让自己闲着”。

那时,正热播电视剧《士兵突击》,她号称“突迷”,在百度贴吧连载她家里几个老兵的故事,打开办公室门,外面是血雨腥风、各部门的混战;关上办公室门,她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今晚要写到哪一章。

等我最终决定离开,转行去报社时,兰粟粟也找到新去处,那是她事业的一个新高度。 临别,我说,出版是微利,没有理想的人坚持不下来;她不理我这茬,只动情地说:你们都走了,都离开这行了,就剩我一个在这儿奋战。

她送我一本书,正是最不顺时,她闲来涂笔最终成集的小说,书名叫《我和我的兵》。 若干年后,我在电视前欣赏由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葵花绽放的声响》,剧中人念着她写的台词“永远争第一”,我笑笑又想哭,“卖大白菜,我也要比别人优秀”,其实后来我也一直这么想。

我还是哭了。

一个朋友要出新书,就如何宣传,带我和她的责编见面商讨。

我们讨论了几种方案,我掏出小本子,翻到电视台、电台、各报纸书评版编辑及做易拉宝、海报人的联系方式,又找出一张纸列一二三四、时间节点、谁来负责。那位编辑由衷地说,在我们单位,我只管看稿子,没人教我这些——这话的背后,我看见她的不自信,五年前,我便如此。

我才知道我受教之多。

不只是技术,不只是内容,是思路、行事方式,是兰粟粟常说的“职业”带来的胸有成竹。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那晚,我打车回家,车行在高架桥,月亮又大又圆,我离它很近。

我忽然泪流满面,我知道今时的我、我的核由谁重塑。

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兰粟粟:“有一天当郭芙蓉回到家,过起自己的小日子,她会想念佟湘玉对她的帮助吧,如我想念你。”

写信是独处的一种方式

小叔高考落榜后,从县城来到合肥,在一家工厂上班。

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他来我家吃晚饭,有时离开饭尚有一段时间,他便伏在书桌上——写信。

信总是写给那几个人。据说他们有“四兄弟”,皆来自高中同一个班,为拜把子,曾正式杀过一只公鸡。小叔年纪最长,排老大,于是,剩下三位的难和烦纷纷找他疏导、解决。 可那时的小叔自顾尚且不暇,我曾偷看过他的信,“届时”“有朝一日”“等我们??”频繁出现在文字间,与其说他鼓励众兄弟,不如说,他在鼓励自己。

赵老二在扬州上大一、张老三在珠海打工、孙老四选择复读??同龄的年轻人在不同机缘和选择下从此分道扬镳,他们的交集仅限于信,每个人都在与另外三个人通信。 小叔写信时,背微驼,伏着,在我眼中,少白头越发明显。

我总是想,平日几乎不说话,一开口脸憋得通红的他哪有那么多事儿可写?24

果然,一日,我发现他并没写信,只是在一叠废增值税表的背面抄着《罗兰小语》,“不写信了?”我问,“练好字,信才写得好看!”

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写信之于小叔是释放,是梳理,更是一项审美活动。 彼时,我已在大学,我最好的朋友王娟每逢大课必写信。

她总是展开信纸,在第一行写一个“郜”字,打冒号——“郜”是她远在蚌埠、另一个闺蜜的姓。

开头千篇一律,有区别的不过是“我在思想品德课堂”或“古代汉语课堂”,接着,交代近况,看了什么书、电影,有什么新鲜想法。

沙沙沙。

大课将尽,她把头拔出来,那一瞬间的神情,如孙悟空的精魂刚归位肉身, 于四周有片刻的疏离。

我总有些妒忌——

作为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不能跟我说,非得给别人写信?

好几次,她给我看信,我又问,跟我说过一遍的事为什么还要告诉别人?

我写在纸条上,推给她,少顷,她推回来,“给郜写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习惯借此排空自己”。

“想象一个理想的读者——你最信任、令你最放松的人坐在面前,你说给TA听。”写作课上,老师道,我忽然想起王娟每每写下“郜”,打上冒号时一脸的平静。

让你写信写到习惯的人,想来也是人生之理想的读者吧?25

很快,我也找到了理想的读者。

在自习室、图书馆、循环播放广告歌曲的西式快餐店,我拔掉笔帽,铺开信纸, 固定一个称呼,报告一切。

又在细节上做功夫——

在小卖部翻检、挑选印着不同图案的信纸,将邮票倒贴在信封右上角,学着把信叠成心形、蝴蝶形??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一如当年,小叔放下笔,总有些错愕,“啊,开饭了?” 寄出的信无法计算,至毕业,我将收到的信塞满一个枕套,打包进行李。

一去近十年。

前几天,一位女友提及她写的一封信。

写给她已分手、仍留情的前男友,“写到第二页,泪水打湿了信纸”,我关心那位男士的

反应,女友的焦点却在她写信时的纠结。

“好多年没写信了”,女友说,“提笔时,竟不知该如何称呼,只在写完后, 填上他的名字。”

是啊,好多年没写信了。

我看着她,想象一灯如豆,提笔泪流的情状——她在其中获得的伤痛多还是快乐多,写完信,是更纠结还是更趋于平静?

“他也许会感动”,女友终于提到对方可能的反应,“但这已与我无关, 信写完,我这里已画上句号。”

我们写过的信也大多如此吧。26

我们借之排空、厘清,堆积在胸口大团的情绪随文字潺潺流出,写完的刹那即为上一个自己画上句号。我们在理想的读者面前说、笑、哭、闹,以笔一对一,是交流方式,更是一种独处方式。

物是人非,知交零落,但消磨过、享受过的美好时光真实存在,于纸端, 我曾拥有一个静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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