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组〔2011〕28号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加强组工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一办法、两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
《20##年组工信息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年调研和创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年组织工作宣传的通知》(简称“一办法、两通知”)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20##年2月25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信息 调研 宣传 20##年 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
关于做好20##年调研和创新工作的通知
为发挥党建研究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提高组织工作创新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切实加强组织工作调研课题和创新项目的管理。现就做好20##年调研和创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年3月至20##年11月。
二、课题调研和创新项目有关要求
1、有关选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课题和创新项目工作,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市、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把调研课题和创新项目选准、选好。原则上要在20##年苍南县组织工作调研课题参考目录中选择相应课题,也可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有关上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精心组织,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和创新项目实践活动。调研关于理论问题的课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层次和高度,注重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力求有所创新;调研关于现实问题的课题,要突出应用价值,切忌泛谈理论,避免重复。创新项目要突出典型性、实效性和前瞻性。
推荐的调研报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各地各单位要在11月25日前将完成的调研报告和创新项目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调研成果和创新奖的评选、奖励
调研课题、创新项目将作为年度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底,县委组织部对上报的调研报告和创新项目进行评比,对优秀调研文章作者予以表彰,并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创新奖评比按照《关于设立“组织工作创新奖”的通知》(苍组〔2004〕16号)规定执行。[可到苍南党建网站(www.cndj.gov.cn)下载]。
附件:1、组织工作创新奖推荐表(样表)
2、20##年苍南县组织工作调研课题参考目录
附件1
组织工作创新奖推荐表(样表)
(推荐材料附后)
要求:1、符合当前组织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意识;2、所推荐项目在当地有一定的实施面且效果较好。3、所附推荐材料要详述做法特点、主要成效和创新点。
附件2
20##年苍南县组织工作调研课题参考目录
1、建立贯彻落实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问题研究
2、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研究
3、区划调整后的功能区、中心镇在领导体制、工作机
制和运行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和思考
4、住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5、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6、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7、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探索与思考
8、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9、关于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10、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11、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12、如何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13、新形势下创新村干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研究
14、推行村级党组织优化设置的途径及思考
15、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6、如何增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7、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发展”双品牌建设的途径与方法
18、拓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功能探讨
19、提高组织工作群众参与度的思考
20、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研究
关于做好20##年组织工作宣传的通知
为及时总结宣传我县组织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创造的新经验、涌现出的好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实现组织工作创新跨越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着力营造组织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现就做好20##年组织工作宣传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紧密结合县委组织工作部署,着重加强以下十个方面的宣传报道。
1、围绕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促进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围绕提高领导干部新形势下克难攻坚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3、围绕扩大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组织制度创新;
4、围绕建党90周年,总结提炼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典型事迹;
5、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基层党组织在紧跟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基层工作实际,紧盯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紧凑有力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6、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
7、围绕“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
8、围绕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9、围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大力推进党建和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10、其它特色做法。
宣传阵地为广播电视台和《今日苍南》、苍南新闻网、“玉苍松涛”党建网站、苍南组织工作手机报等。
二、目标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20##年组织工作重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年度宣传工作任务。采取自主创作踊跃投稿与主动联系新闻媒体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自己富有特色的做法和经验。要积极向《玉苍先锋》电视栏目、《今日苍南》“组织工作之窗”专版、“玉苍松涛”党建网站、苍南组织工作手机报提供线索,上下合力做好宣传。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不断扩大苍南组织工作在全省、全市的影响。
三、主要措施
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组织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创组织宣传工作新局面,促进组织工作新跨越。
1、建立组织宣传工作网络。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各地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同志,专门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2、落实组织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分解任务、强化责任、督促检查等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组织宣传工作。
3、建立通报奖励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工作宣传情况通报一次。适时组织评比表彰,评出年度“组织工作十佳好新闻”。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评选表彰由县委组织部发文通报,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篇:0]59号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上组?2010?59号
关于印发《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党(工)委,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考核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全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中共上街区委组织部
20xx年8月25日
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准确、及时、多角度、多渠道地宣传展示我区党的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调动广大组工干部撰写信息报道的积极性,促进广大组工干部深入思考、总结工作,不断扩大组织工作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党(工)委;
2、区委组织部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有关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刊发的信息、报道、调研文章等文字、图片、影像稿件
三、计分办法
1、被上街区党建网、上街组工动态、上街时讯采用稿
件每篇计1分;
2、被市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5分;
3、被省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10分;
4、被中央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
5、被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稿件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各单位的组织工作信息、报道素材,被区级有关媒
体综合的每条计0.5分,被市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3分, 2
被省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5分,被中央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15分;
7、录用的文字稿件超过1000字、影像报道超过1分钟按3倍积分;
8、同一稿件被多个媒体录用可重复计分;
9、单位(部门)向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报送稿件素材,对口处室协助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报送的信息稿件,被录用后,单位(部门)全额积分,计报送条数,对口处室按该单位(部门)积分的1/5积分,计报送条数;
10、非组织工作范畴或角度的稿件不计分;
11、因稿件严重失实或存在政治性问题产生不良影响
的,倒扣相应分值。
四、稿件报送范围和方法:
1、各党(工)委向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省委组织部《河南组工信息》,市委组织部《郑州组织信息》、《郑州组工通讯》报送稿件请先向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报送。
2、新闻宣传范围指在“七报”、“三刊”、“六台”、“一
社”所发表的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新闻稿
件。“七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组织人事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三刊”:求是,新华社《内部清样》、《内部参考》;“六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一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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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标要求
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期,统计时以稿件被录用时间为准。
1、峡窝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全年积分不少于50分,且每月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组织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2、其他各党工委:全年积分不少于20分,且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组织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
3、区委组织部各科室:全年积分不少于40分,每月至少向市委组织部报送2条信息,全年被省委组织部录用信息不少于2条。
六、其他事项
1、各党(工)委发出的稿件应由本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审阅,把好质量关。
2、各党(工)委需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报送稿件时,应先报至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由对口处室及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按上级规定渠道报送。
3、凡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及网站等媒体录用的稿件应留复印件或电子稿作为台帐,每季度向区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科报送一次。
4、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及录用稿件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5、未完成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组织系统评先评优。
6、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