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治疗疾病的请示
本人于20xx年11月份单位体检时发现空腹血糖9.51,尿葡萄糖++号,尿微量白蛋白高,脂肪肝,高血压,高血脂,血粘度高,中度缺钙,血白细胞低于正常值,得知体检结果后心情较忧郁,睡眠障碍继续加重,体重也持续下降,20xx年2月7日(初八)来到XXX医院入院治疗,诊断为2型糖尿病(非遗传),病史五年,糖尿病性多神经病(并发症,不可逆),心脏预激综合证,体重由原170斤降到140斤。
目前身体状况:血糖不稳定,高血糖及低血糖均有,心跳缓慢,低时35次/分钟,高时115次/分钟,手脚发麻,有针刺感,口渴,消瘦,睡眠严重不足,气血两亏,指尖测血糖需扎二至三次才能采血成功,元气大伤。为治疗上述疾病,每天需服用伏格列波糖片、格列齐特片、依帕司他片、柴胡舒肝丸、逍遥丸等多种药物,由于上述药物多为西药,对人体的内脏器官尤其是肝、肾副作用较大,根据医生建议,需要进行中医辅助治疗,以减缓各种药物对自身的损害,同时能延缓其它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病时间。
目前单位的工作较多,我对本职岗位也很珍惜和热爱,单位的领导及同事们对我的病情也非常关心,在此表示感谢,为了尽可能多的对单位做贡献,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我向单位申请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中医治疗的初步方案,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身体恢复程度来调整作息时间,治疗
期间出现任何事情都由本人自己负责。期盼我的身体能早日恢复正常,为领导及同事们分担更多的工作,正是你们的关心使我有了战胜疾病的信心,再次谢谢你们。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XXX
20xx年4月10日
第二篇:通用告知书
告 知 书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本处工作人员会以下列方式(之一或者全部)搜集和固定你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进行陈述、确认的证明材料:
(1)请你在相关的文件上签字;
(2)请你在相关的文件上按指印;
(3)提取你的全部指纹;
(4)对你办理公证的某些过程进行拍照;
(5)对你办理公证的某些过程进行录像;
(6)对你办理公证的某些过程进行录音。
本处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本处出具公证书的依据予以存档。因此,对于需要你在本处签字(按指印)确认的文件,请你在签字(按指印)前务必仔细阅读。如果你存在异议,请勿签字(按指印)。如果你不能阅读,你可以请求公证员向你宣读和解释需要你签字(按指印)确认的全部文件。
2.你的申请被受理后,经过公证员审核,如果发现你所申请的事项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本处将不予出具公证书。
3.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你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在#b@2过程中,你对办理公证的相关材料的内容和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有不清楚之处,你有权要求公证员进行告知和解释;
(2)你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指印)之前,你有权要求公证员修改询问笔录,并对笔录和笔录的修改之处签字(按指印)确认。
4.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你主要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你有义务向本处作如实的陈述和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果你不能作如实陈述以及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本处不予办理公证。如果因为你所作的陈述不真实,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本处有权拒绝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已经出具的公证书,并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你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有权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本公证处提出复查,超过一年复查申请期限的,本处不再受理你的复查申请。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前面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证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据。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20xx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