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大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 号文件精神, 于近期组织专班对 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 项在建工程,其中基础施工 项、主体 施工 项、装饰施工 项,检查中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份,停工通知 份。重点检查了工程坍塌、塔吊倾倒和高处坠落的预防情况;施工现场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防护设施、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状况;开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强化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大多数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许多项目部充分利用现场条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特别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警示牌。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系统)。脚手架搭设与验收符进一步完善。“三宝”、“四口”的防护得到加强。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均进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基坑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机
具如:平刨、圆盘电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机具安全使用与管理得到加强。
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逾期未整改,我们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对下发书面整改的项目我们进行了重点复查。针对项目中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如: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我们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不足。少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部分项目阳台、作业层临边无防护,施工层的水平安全网滞后主体主体施工。局部楼层临边与脚手架内立杆间距较大造成防护盲区。
2、现场模板搭设与方案不符。部分项目在混凝土现浇板施工中模板支撑纵横向拉接不足,立杆底部五垫板。部分立柱搭设不规范,立柱通过横杆传力。
3、少数现场监理安全监管力度较弱。未有效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在整改过程中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部位签署与事实不相符的结论。
4、安全管理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做到同步、准确、齐全。部分单位虽有责任制,但落实情况不好。
三、下一步工作:
1、强化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的管理与防护。督
促项目部建立严格奖罚措施,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等轻视安全的 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脚手架、模板、施工用电等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严禁擅自改动。
3、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引起重视,提 高认识,积极整改到位。对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坚持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的报装与验收程序。禁止未经审批擅自安装,未经检测验收违规使用。
5、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参建各方 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监督,及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分解落实情况。
6、强化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
7、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加大力度督促各项目部改善工作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全文明卫生状况。
我们将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对参建各方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监督,及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分解落实情况的督查,继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当前 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良好,参建各方履责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提高。我们将继续对建筑工程的安全
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以确保 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第二篇:湘安发[20xx] 号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湘安发?2011? 号
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情 况 通 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春季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市安委会组织4月15日责任到5月底在全市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25日到5月5日组织15个检查组对全市各行业各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5月18日至19日对22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督查,现将检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
市安委会部署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办事处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壶天镇镇长亲自带队取缔了1家非法炼油厂。育段乡开展 1
集中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非法烟花爆竹仓库。市安监局连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三次专项行动,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52家。市交通局组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市安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到会作重要指示。市城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潭市镇党委书记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亲自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大大推动了该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翻江镇、金石镇、白田镇等乡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有效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
(二)效果明显
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组织专家检查组45个,综合督查组3个,参加检查人员982人,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58家,排查事故隐患516个,依法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243份,整改事故隐患492个,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57家。
一是非煤矿山与民爆器材。市安监局、市国土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行动,重点对66家非法违法进行整治,发放了责令停产停业与强制执法文书,至今已关闭 家。对全市各采石场和地下矿山进行了安全普查,对金石锰矿因宁乡烟田锰矿超深越界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责令停产停业。对39家长期使用火工材料单位、5家临时使用单位及民爆公司进 2
行了检查,大多数单位使用登记齐全,储存与较为规范。
二是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加强了危化企业监管,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与警示标志较为齐全。烟花爆竹经营点存量减少,安全标志与安全设施较为齐全,安全形势平稳。
三是道路与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建立与完善了辖区机动车与驾驶员台帐,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群防群治机制。开展了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61起,酒后驾驶41起,行政拘留8人,控制了客车超员现象,打击了农用车载客行为。组织对水府库区及涟水水域、车站、码头、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泉塘镇、山枣镇明确专人对洪石汽渡进行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公安消防部门针对61家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的畅通、电器线路设备的规范、消防器材的配备与完善等17项内容情况开展了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03处,限期整改10处,对3家隐患严重的场所进行了处罚。市教育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了各学校安全制度,生产安全教育、校舍安全隐患、校车营运安全等方面共26处安全隐患,确保了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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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筑施工。对全市4个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对脚手架、安全防护网、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等方面的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对2家隐患较严重的工地进行了现场处罚。
六是工业企业与特种设备。对17家规模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整改电力、消防、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的隐患11处。隐患组织开展对规模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清查行动,督促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督促及时进行检测检验。
七是城市公用行业安全。对120多家燃气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检查与执法,排查安全隐患20处,取缔无证经营网点5个,依法扣押过期、报废汽瓶150多个,组织开展了违章户外广告的整治拆除行动,对城区4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破旧户外广告及时进行拆除。加强对供水安全监管,确保了营运安全。
八是水利、林业安全。水利部门组织两次对各水库、重点险工险段、排涝泵站进行地毯式检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78处,确保53座小型水库及200多家管道燃气用户进行控制运行。林业部门开展了两次森林防火与林木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改了大量火灾隐患。
九是电力、旅游安全。电力局开展了防雷迎峰电力安全大检查,共计排查电力安全隐患749处,整改503处。针对“五一”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的特点,组织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 4
旅游部门牵头对18个旅游单位进行了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28份,排查整改了消防与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等方面的隐患37处。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较好成交,但全市安全隐患仍然较为严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此次检查停留在会议、文件上,主要领导未亲自顾问、亲自带队,安全隐患整改收效甚微。少数单位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上、安全隐患不治上推诿塞责,安全征税“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二、部分企业没有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标准配备好相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严重,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发生。
三、安全隐患较为严重,全市174家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布上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大多是一些无安全意识、无安全设施、无安全投入、无安全制度的“四无”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15个重点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种类安全隐患(详情见),见威胁着人民伯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当前正值汛期,高温季节即将来 5
临,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面临巨大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总结经验,归纳和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定单位、定责任、定时限的“三定”办法,按责任交办的要求(见附件),各执法主体单位、执法行动组织单位要各自组织人员力量、资金,按规定期限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强制整改到位。各隐患整改的执法主体单位、执法行动组织单位要将交办的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于20xx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告市安委办,交办的隐患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将隐患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市安委办。对此次交办的隐患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凡任务没有完成的年终将严格予以扣分。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整改。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监察执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已下达整改期指令书的,要按照整改指 书规定的期限进行复查与督促,经复查督促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安委办、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 6
隐患整改工作的综合督办,对多次督办仍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对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中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好整改资金,强化防范措施,进行跟踪整改,杜绝因投入不到位、预防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职工及全体市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救护技能,防止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营造全市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湘乡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责任交办表
二Ο一一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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