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论文

时间:2024.5.9

刑法案例分析论文一

陈某某假想防卫过失重伤他人案

「案情」

被告人:陈某某,男,23岁,XX省XX市人,个体工商户,19xx年5月20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某某从XX省到广东省XX县XX镇经营眼镜生意。19xx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陈某某身带1.1万余元和旅行袋,前往XX车站乘车。途经XX镇白石桥附近时,遇见正在该处执勤的便衣民警谢**和阮**。谢、阮二人见陈某某行迹匆匆,觉得可疑,便上前拉住陈的旅行袋要进行检查,陈某某不允。在纠缠中,阮**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将公安局工作证在陈某某眼前晃了一下,但陈某某仍拒绝接受检查。谢、阮二人更觉可疑,便强行将陈拉入城西管理区“老人之家”内进行检查。因陈某某依然拒绝检查并不断挣扎,谢、阮二人便对他殴打,又用手铐将他的双手扣上。随后,谢、阮二人在陈某某的身上及旅行袋内搜出证件、眼镜和小刀等物,并把小刀打开放在台面,要继续检查陈的下身。陈某某提出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才让搜查,谢、阮二人不予理睬,强行要解开陈的裤带检查。陈某某误认为谢、阮二人是歹徒,要抢他藏在小腹部的1.1万多元,便乘谢、阮二人不备之机,抓起放在台面的小刀,向谢、阮二人乱刺。谢**左下腹被刺中一刀,阮**在抢夺小刀时手部受伤,后二人把陈某某制服。经法医鉴定,谢**左下腹部有长2.5厘米创口一处,深达腹腔;乙状结肠系膜刺穿二处,系膜小动脉被切断,肠系膜根部被刺穿,空肠刺破肠管1/3;腹腔内积血1500毫升,属重伤。阮**左手拇指第一指节至大鱼际皮肌割伤,左上臂有3处皮肤擦伤,是轻微伤。案发后,陈某某的认罪态度好。

「审判」

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遇到便衣民警对其检查的过程中,由于对事实认识错误,把民警的检查行为误当作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防卫,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重伤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可给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于19xx年7月22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过失重伤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二、被告人陈某某应赔偿受伤者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869.8元。

宣判后,陈某某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我的理解:

陈某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而构成的过失重伤罪。理由是:

(1)陈某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陈由于对事实认识错误,把便衣民警对他的检查,误认为是歹徒对他的抢劫而实行防卫,以致重伤一位民警。这种把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其存在,对想象中的不法侵害人实行反击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属于非法防卫行为。陈某某出于假想防卫而重伤民警,主观上不具有伤害民警的犯罪故意。尽管他的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这种“故意”不是犯罪的故意。假想防卫不存在故意的罪过形式。因为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相反地,他认为自己在行使“正当防卫”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因此,对陈某某的行为不应定故意伤害罪。

(2)陈某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防卫过当的最初行为必须是出于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推测的。如果是主观想象的或推测的,就属于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陈某某的防卫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当然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3)陈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重伤罪。过失重伤罪是指由于过失而致人重伤的行为。陈某某在受到便衣民警的检查时,虽然民警的行为粗鲁,出示证件也只是在陈的面前晃了一晃,并

且拒绝陈所提出的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接受检查的要求,但便衣民警毕竟向他表明了身份,出示了证件。在这种情况下,陈某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用小刀向检查人员乱刺的行为,伤害的对象可能是便衣民警,但他由于精神紧张,疏忽大意,竟未能预见,以致发生了重伤民警的后果。陈的行为在主观上出于过失,客观上致人重伤,符合过失重伤罪的特征。因此,对陈某某的行为应定过失重伤罪。

刑法案例分析论文二

武XX等三人共同预备抢劫案

「案情」

被告人武XX,化名刘XX,男,25岁,XX省XX县XX乡XX村人,农民。19xx年9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XX,男,20岁,XX省XX县XX镇XX村人,农民。19xx年9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男,17岁,XX省XX县XX乡XX村人,农民。19xx年9月12日被逮捕。

19xx年初,被告人武XX在一家煤球厂打工,因怕吃苦,又嫌挣钱少,便找到被告人王XX商量“找个机会发大财。”经过一段时间密谋,二人商定对地处豫、鄂、陕三省交界的XX县XX镇XX村的信用站和储金会实施抢劫。后二人感到人数不够,又邀约被告人李××参与作案。作案前,三人准备了望远镜、起子、刀子、手电等作案工具。同年7月27日上午,三人商定;当晚到XX村信用站、储金会作案,如果有人发觉,就用刀子逼住或把人打昏。接着武XX和李××又察看了地形,选择了作案后的退路,并让王XX当晚八时在作案途中等候。下午,武、李二人在XX镇古街买水果刀时,因行迹、言语可疑,当地公安人员对二人进行盘问,二人供出了准备当晚抢劫的事实。当晚,王XX在等候的地点也被抓获。 「审判」

XX省XX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武XX、王XX、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采取暴力手段抢劫集体财产,并准备了作案工具,察看了地形,为实施抢劫行为创造了条件,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使抢劫行为没有实行,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预备)。被告人武XX在本案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是主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XX、李××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于19xx年2月27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武XX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王XX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三、被告人李××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

我的看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预备案。武、王、李三人为了达到抢劫XX村信用站、储金会的目的,准备了望远镜等作案工具,察看了地形,选择了作案后的退路,为实施抢劫创造了条件。后因被公安人员发觉,抢劫信用站、储金会的犯罪行为才没有着手实施。本案中武、王、李三人在客观上虽未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后果,但他们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这种危害性表现在:①武、王、李三人主观上具有实施抢劫的犯罪故意,他们把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站、储金会作为犯罪对象,侵犯的客体是集体财产所有权。这种主观故意一旦付诸实现,集体财产将会受到重大损失。②武、王、李三人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威

胁集体财产所有权的犯罪预备行为,表现在:纠集共同犯罪人,策划犯罪计划;准备望远镜、起子、刀子、手电等作案工具;准备在抢劫时用刀子逼人或把人打昏;察看了地形,选择了退路;他们作案选择地点是三省结合部,若一旦作案得逞,社会影响较大。可见,武、王、李三人,主观上具有抢劫集体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抢劫的预备行为,对我国法律所保护的财产关系已构成严重威胁,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对预备犯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只看到预备犯的行为对社会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因而存在对这类罪犯打击不力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一些严重的犯罪预备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就给予“宽大”处理,甚至不予立案,使案件进入不了审判程序;二是即使有些犯罪预备案件起诉到法院,对预备犯的量刑往往过轻,甚至不适当地给予免除处罚。

XX县人民法院这种注意打击预备犯罪的作法,体现了我国刑法的客观要求。通过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可以收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效果,有助于防止犯罪分子本人不致再次犯罪;还会使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知晓,只要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哪怕只是犯罪的预备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也要被判处刑罚,从而警戒他们不要进行任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按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预备行为作为一种犯罪形态,虽然实施于实行行为之前,但它已经不是单纯的犯意流露,而是为犯罪的实施创造了条件,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严重威胁,处于遭受损害的危险状态之中。如果不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顿,就有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情节严重的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使其受到刑事处罚。不这样做,就会轻纵犯罪分子,不利于预防犯罪。但是,这并不是说对一切预备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都要给予刑事处罚。因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同实行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毕竟要小一些,而且各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也不完全相同,对于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预备行为,就不宜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因此,只能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预备犯科处适当的刑罚。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预备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哪些预备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更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预备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哪些预备犯可以免除处罚。这只能在司法实践中根据预备行为的社会危害大小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判断预备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犯罪客体的性质。对于犯罪客体比较重要的犯罪预备行为,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杀人、抢劫等犯罪,可以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而对于犯罪客体的性质相对来说不甚重要的犯罪,如妨害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较轻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其预备行为就不宜以犯罪论处。

(2)犯罪预备行为的情况。同是预备行为,其表现形式不同,对犯罪客体所造成的实际威胁也不完全一样。如有的只是为实施一般盗窃而购买工具,有的则组织建立盗窃集团;有的仅仅制定了犯罪计划,有的却已携带犯罪工具到达犯罪现场,而有的甚至已经逼近犯罪对象。对这些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总之,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预备行为,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对于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预备行为,可以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篇:刑事疑难案例分析论文


认识犯罪构成

在法制社会的现代文明,每个公民都应该对犯罪有深刻得认识和警觉,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条例,以免误入歧途,追悔莫及。

犯罪构成,首先应该抛出的是它的定义: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其次,根据不同的形态、性质和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类的划分。根据犯罪构成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基本犯罪构成”和“修正犯罪构成”;根据犯罪构成在刑法中表述状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叙述犯罪构成”和“空白犯罪构成”;根据犯罪构成内部结构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简单犯罪构成”和“复杂犯罪构成”等。而且不同种类的犯罪构成根据其自身的形态、性质和特征又可以继续细分下去,最后可以划分出一种具体的犯罪构成,如主犯、从犯等。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的条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顾名思义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的一种心里状态,可分为故意和过失,两者之间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异,而且程度上也可能会有差异。犯罪客体,即受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一开始,我就把它理解为了犯罪对象,后来网上一查,结果并非如此。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被害人,而这里所说的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犯罪客观方面,即是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通俗地讲就是犯罪所使用的手段。 由于犯罪构成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因此它具有重大的意义。犯罪构成提供了是否能成立犯罪的规格与标准,对犯罪的问题的说明界定具体而又详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了重要根据,成为罪与非罪区分的界限。比如说,我们要追究某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时候,首先要查明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而犯罪构成正是刑法规定的,是决定某一行为能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某一行为只有符合某一犯罪构成,才能认定为犯罪。第二、为区分不同类型的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任何犯罪都必须符合刑法总则所规定的犯罪一般构成要件,然而犯罪又都是具体的,因此,它又必须符合刑法分则所确定的特殊构成要件。就刑法规定来看,区分不同的犯罪,就是由刑法的分则所确定的犯罪特殊构成要件的差别来进行的。所以犯罪构成又为我们提供了区分犯罪界限的明确标准,成为准确确定犯罪的重要尺度。第三、为重罪和轻罪的划分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在犯罪构成的分类中,有独立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这种区分是根据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中行为危害性程度的差异而形成的。因此,当出现刑法规定危害性较重与较轻的犯罪构成时,便会直接产生该犯罪刑事责任上刑罚的轻重差别。所以,犯罪构成不仅能决定是否成立犯罪,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对犯罪量刑的轻重程度上,成为量刑的重要标准。第四、为刑法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研究基础。由于犯罪构成与刑法中的诸多重要问题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构成理论不仅成为了刑法学的核心理论,而且也正成为刑法科学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可以这样说研究和完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将会对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非常重大的意义。

更多相关推荐: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两篇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两篇一英国应对疯牛病危机事件一案例背景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像疯牛病危机这样持续近20年依然还有新的发展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从一场普通的农牧业疫情发展成为一个国家乃至整个地区的社会政治危机19xx...

论文范本-案例分析型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论文题目xx公司薪酬管理对策研究姓身份证号单击此处输入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单击此处输入准考证号所在省市单击此处输入所在省市所在单位单击此处输入所在单位名单击此处输入姓名xx公...

案例分析类论文写作规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并通过答辩方可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论文范本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院系专业电子商务学生姓名詹晓琴学号授课老师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作为市场经济的特殊群体桂林生活网于20xx年10月因运而生桂林生活网在桂林市政府及桂...

3论文范本-案例分析型(较好)

xx公司薪酬管理对策研究金女士XX单位摘要薪酬管理在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先进的薪酬制度在有效的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从而保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增强竞争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xx公司为例以现代薪...

企业案例分析论文模板

企业统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盐城师范学院课程论文课程名称论文名称学院班级学号姓名企业统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对江苏省私人汽车拥有情况的分析及预测武亚惠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私人汽车的拥有量也迅...

电子商务案例论文范文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院系专业电子商务学生姓名学号授课老师摘要随着新经济信息服务领域的不断发展艾瑞咨询集团凭借对行业的敏锐观察对企业的需求调研通过网络监测数据产品网络评估数据工具专项定制研究服务行业观察深度研...

案例报告论文摘要的写作要求及范例

案例报告论文摘要的写作要求及范例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案例报告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报告重要内容的短文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

案例论文参考范本

南京林业大学课程论文学生姓名学院系专业陈蕾学号N080503201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题目麦当劳与肯德基在中国战略的比较分析麦当劳与肯德基在中国战略的比较分析理论导航1列宁对跨国公司的定义跨国公司就是从事对外直...

论文排版案例

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目录三号粗黑体加粗居中2倍行距段前断后各1行间距摘要章用四号黑体Abstract第1章绪论章用四号黑体125倍行距111预测控制概节用小四号宋体112环境试验设备简介213主要研究工作2...

论文案例-赵伟娣

毕业论文题目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选择及分析姓名学号学院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指导教师联系教师20xx年5月15日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论文摘要由于创业者每年都在不断地增加而这里面的主力军就是大学生们当他们正在构画自己的创业...

创业案例模板论文

创业案例模板发布日期20xx1027浏览次数682作者来源创业典型胡铃心事迹材料个人简介胡铃心男福建人19xx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07级博士研究生校团委常委校研究生会名誉主席中国航...

论文案例分析(3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