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接收证明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2005级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于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4月11日期间在***单位***部门进行毕业实习,实习职位为***。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时间:20xx年2月14日(手写) 单位公章:
第二篇:实习单位证明(完整)
实习单位证明
1. (单位名称)同意接收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学生姓名)在本单位进行自主实习。实习日期自 至 ,实习岗位为 。
2.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岗位上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3.保证学生按时返校参加学院相关的考试等活动。
4.实习期间待遇问题由实习单位与学生自行协商。
5.该生毕业后我单位有意留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办理时需持《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传真无效。
2.此申请表具有法律效应,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学生(非实习期)实习考核表
注:请妥善保管此表,实习结束后按表格背面的返校流程上交归档。
学生(非实习期)实习申请表
家长同意该生进行校外自主实习,并为该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安全问题进行监督、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科考试,不得替考、漏考,如有
弃考现象,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
相应处分。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办理说明
一、办理学生(非实习期)实习的目的旨在于拓宽学生就业渠道,使学生毕业后可更好地适应社会及工作岗位。
二、认真填写申请表及相关内容及准备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实习期限不得超过第七学期末(大四上学期期末考试前)。
四、《学生(非实习期)实习申请书》及《实习单位证明》填写完毕后,依次到所在系部→教学管理工作部→教学实践管理中心审批,合格后方可离校实习。
五、在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科考试,不得替考、漏考,如有弃考现场,教学管理工作部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