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医院正式职工,均有当选医院职代会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二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各部门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医院职代会根据会议的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 医院职代会的职工代表由全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职工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在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医院管理基本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热爱医院,爱岗敬业,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能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意见和要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五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届满改选,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大会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并报医院工会备案。职工代表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调动、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时,其代表资格
自然终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分工会主席实行岗位替补。代表替补需履行民主程序。
第六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院务公开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有权参加对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医院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待遇;
(四)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 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医院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医院职代会的决议,完成医院职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和医院的稳定多做贡献;
(四)认真参加职工代表培训,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实践。
第二篇:关于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办法的通知
20xx-12-24 | 作者: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经三届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办法如下:
1、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在研究所现在职职工(包括研究所合同制职工、离岗退养职工)中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以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为基本单元的人员范围,按基本单元人员总数的20%的比例选举产生。第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各基本单元的选举工作,保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应在职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要热心工会和职代会工作;要善于听取、集中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要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精力;要符合在所在基层单位50%以上职工人数推荐、选举产生。
4、选举可采取集中投票选举或分散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选举工作要认真、细致、负责。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选举方式、选举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第三届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
5、各基层单位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人数,详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产生分配表》。各基层单位在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的同时,可酝酿推选出2名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建议候选人。
6、选举结果上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元月x日北京时间17:30分正。
7、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向三届一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及时咨询和反映。 三届一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 二O一O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