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格式要求
一、学位论文写作内容及其格式要求
1、引言或序言:简要阐明本研究领域的历史与现状,对与本研究有关的文献进行系统全面地阐述,引用该研究领域前人的研究成果,准确指明论文作者的观点或看法。提出该领域某个方面的研究不足或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指出进行该研究的依据,明示本研究的目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阐明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二至三级。
2、材料与方法:包括实验场所与环境条件的描述,预备实验,采用的关键实验仪器设备的详细介绍及来源,供试材料的选用和介绍,取样与测量,田间试验设计、实验方法、操作技术以及数据处理,每一个实验环节及研究内容须一一列出。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三到四级。
3、结果与分析:应将试验获得的结果逐项叙述、分析,并列出相应的表格、图、数据或照片等。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三至四级。
4、讨论:根据本研究采用的材料方法和研究结果进行讨论,并结合分析前人的研究、发表文章中提出的主张、观点及结论,讨论彼此之间的联系,指出本人研究的创新点,得到的新理论或见解,提出本领域仍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研究的设想。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二至四级。
5、结论:概括本研究课题取得的结果,对论文的创新点、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发展前景进行列举。结论应明确,简洁、清楚。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一至二级。
6、中文摘要:以简洁的语言概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方法、取得的结果、结论及意义等,注意突出论文中的新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的成果。中文摘要后列出3—5个关键词。
7、英文摘要: 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准确地反映论文的内容,并在其后列出与中文相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8、参考文献:按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形式列出,其顺序为:作者,题目,来源(期
刊名称、年份、卷数、册、页数,书籍须注明出版单位名称和年份);外文文章期刊名称,按照相应刊物的习惯表示列出。中、英文参考文献按字母表的顺序列出。参考文献应在论文引用处标出(人名,时间)。
参考文献的数量代表作者的浏览面和获取的信息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论文水平,故要求博士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一般在200篇以上,硕士论文1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在1/3以上。
9、附录:?包括未能或没必要在正文中列出的原始数据、表格、图象等;对资助本课题的基金会、上级主管部门,对本研究课题有帮助或协助的单位和个人的感谢之言、缩写等。
10、致谢:系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对论文工作提供有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之词。
11、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出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主要学术论文清单,包括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号、年月及论文署名位次。
补充说明:
1、对学位论文分章编写的,要求分别将相应研究内容的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单独列为一章,同样按照相关格式要求编写。而序言、文献综述、讨论、结论、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附录部分通贯全文,不单列。
2、文中所有图表说明皆要用中、英文对照 ,所用单位、符号按国家规定通用标准。
二.论文写作内容与格式:
符号说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引言
1.1
1.1.1
1.2
1.2.1 … … 2 材料与方法
2.1
2.1.1
2.1.1.1
2.1.1.2
2.1.2
2.1.2.1
2.1.3 … …
2.2 … … 3 结果与分析
3.1
3.1.1
3.1.1.1
3.1.1.2
3.1.2
3.2 … … 4 讨论
4.1
4.1.1
4.1.1.1
4.1.1.2
4.2 … …
5 结论
5.1
5.2
5.3 … …
6参考文献
7附录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第二篇: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博士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山农大办字〔2010〕25号
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
作基本要求》、《山东农业大学硕士 研究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Ο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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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贯彻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和献身科学的精神。
2.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规范的研究技能。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动态。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至六年。六年不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自然科学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学位课13-17学分,选修课3-5学分。学位课程70分为合格,其它课程60分为合格。
现代科学技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采用讲授与讨论的方式进行。通过联系实际撰写课程论文进行考核。外语课重点培养博士研2
究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选修课由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科研需要确定,鼓励跨学科专业选修1-2门课程。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硕士主干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教育与管理
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学院党委分管书记负责研究生政治思想和教育工作,分管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具体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负责,从思想、作风、治学等方面以身作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导师要积极指导、帮助研究生就业或创业。
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组负责学位点建设规划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阅卷及复试,组织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专题讨论、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研究决定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参加导师组是教授的学术义务。
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全面负责。为保障和提高培养质量, 3
对每位博士研究生由导师负责建立一个由本学位点2-3位教授(如工作需要亦可有副教授或其他学位点1-2位教授)组成的指导组,负责指导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生产或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等。
研究生与导师指导关系的确定采取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导师调离学校或外出时间超过一年,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时,学院负责变更研究生的指导关系,并报学校备案。
(三)培养计划
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一)》的制定,此项工作于入学两周内完成。
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并在本学科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二)》,经导师、导师组长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学校备案并开始实施。
(四)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针对本学科领域的重要科学或技术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主要研究方法、各阶段的工作计划、预期结果和主要创新点等。研究内容突出科技创新,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先进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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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要求试验设计周密,观察、测定、记载准确,数据资料翔实,分析推理客观,结果、结论可靠,论文格式规范。对于投机取巧、拼凑数据、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败坏科学道德和违背国家论文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论文于答辩前3个月完成初稿,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按有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
(五)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至少在本学科内作2次学术报告,并记录在案,计1学分。根据学科特点,鼓励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教学、生产或社会实践。
(六)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包括三部分,即课程成绩与平时表现、学科综合考试、开题及研究进展报告。中期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课程成绩与平时表现考核,成绩占20分。课程成绩占15分,平时表现占5分。
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占40分。学科综合考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统一组织,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原理、研究方法和学科研究进展。笔试时间为3小时。
开题及研究进展报告考核, 成绩占40分。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专家,并有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导师不参加自己指导研究生的考核。研究生讲述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讲述时间为20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提问。提问与回答要有详细记录。每人考核时间不低于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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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60-69分者给予预警,并视具体情况经导师同意后参加下一年的中期考核;低于60分者淘汰。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答辩资格审核: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预答辩。学院对博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和科研原始资料(资料存档地点由学院和导师协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核准,准予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各学院对答辩资格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组织论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发现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并决定是否进行正式论文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则延期毕业,参加下次论文预答辩。
论文答辩:答辩工作由学科点统一组织;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5-7人组成,其中半数以上是博士生导师,校外专家至少2人。
学位授予: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体现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研究论文(署名单位为山东农业大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位点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高于上述基本要求的论文要求,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备案后执行。
未达到学位点申请博士学位所必需发表论文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和导师组同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可申请论文答辩和毕业,但不受理学位申请。待所必需论文发表后,6
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本学位点发表论文要求者,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3个月内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工作程序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第一学年 课程学习;科学研究。
第二学年 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科学研究;
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
第三至第六学年 科学研究;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撰写论文;
论文答辩。
七、本方案自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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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献身科学的精神。
2.具有本学科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研究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教学、科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多种工作岗位的需求。
3.具有良好的外语读、写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至五年。五年不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自然科学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经济、管理类专业不低于34学分;法学、文学类专业不低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选修课程成绩分别以70、60分为及格标准。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补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中期考核。 8
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选修课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科研需要确定,鼓励跨学科专业选修1-2门课程。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教育与管理
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学院党委分管书记负责研究生政治思想和教育工作,分管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具体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负责,从思想、作风、治学等方面以身作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导师要积极指导、帮助研究生就业或创业。
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组负责学位点建设规划及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阅卷及复试,组织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论证、专题讨论、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研究决定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
导师负责指导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生产或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等。
研究生与导师指导关系的确定采取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导师调离学校或外出时间超过一年,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指 9
导时,学院负责变更研究生的指导关系,并报学校备案。
(三)培养计划的制定
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填写《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一)》的制定,此项工作于入学两周内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按计划进行,如变更学习计划,需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并在本学科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二)》,经导师、导师组长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学校备案并开始实施。
(四)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
从事科学研究并撰写研究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科学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基本途径,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或实践价值。
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主要研究方法、各阶段的工作计划、预期结果和主要创新点等。研究内容创新明显,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先进可行。
学位论文要求试验设计周密,观察、测定、记载准确,数据资料翔实,分析推理客观,结果、结论可靠,论文格式规范。对于投机取巧、拼凑数据、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败坏科学道德和违背国家论文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论文于答辩前2个月完成初稿,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按有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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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
为培养研究生的文献综述、资料分析、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建立研究生专题讨论制度。研究生应结合文献查阅和研究进展,至少完成2次文献综述或研究进展报告。根据学科特点,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教学、生产或社会实践。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包括三部分,即平时表现、课程成绩、开题报告与科研能力。
平时表现考核,成绩占20分。其中,基本分15分,在基本分基础上按平时表现进行加或减分。
课程成绩考核,自然科学类专业占40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占50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得分 = [∑(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0.4(或0.5)
开题报告与科研能力考核,自然科学类专业占40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占30分。考核包括开题报告、对学科方向和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研究技能、课题研究进展、表达能力、发表论文情况等。
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专家,并有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导师不参加自己指导研究生的考核。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情况。每人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做出评价。
中期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60-69分者给予预警,并视具体情况经导师同意后参加下一年的中期考核;低于60分者淘汰。 11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答辩资格审核: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预答辩。学院对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和科研原始资料(资料存档地点由学院和导师协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核准,准予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各学位点组织硕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学校抽取部分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发现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并决定是否进行正式论文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则延期毕业,参加下次的预答辩。
论文答辩:答辩工作由学位点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至少1人。
学位授予: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体现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研究论文(署名单位为山东农业大学),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各学位点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高于上述基本要求的论文要求,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备案后执行。
未达到学位点申请硕士学位所必需发表论文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和导师组推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申请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论文盲评和预答辩,通过者参加论文答辩。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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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养工作程序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第一学年 课程学习;科学研究。
第二学年 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科学研究;
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
第三至第五学年 科学研究;专题讨论与实践教育;撰写论文;
论文答辩。
七、本方案自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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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工作 基本要求 通知
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xx年5月7日印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