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说明:
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须将此表与生育保险要求的其它材料一起报送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所要求的资料列于申请表背面。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携带资料
一、计划生育手术。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此证的须提供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施行复通术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手术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包括手术名称)或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4、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异地手术者须持审核过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
二、在非选点医院急诊(包括已办《就医凭证》情况)。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3、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4、单位报告(说明就诊原因),已办《就医凭证》的还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三、异地分娩(异地产检)。
1、本报销申请表;
2、审批通过的《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并按表要求由分娩医院填写医院
级别及盖章;
3、在广州市产前检查的须提供《就医凭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5、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6、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四、产后并发症。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3、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4、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温馨提示:
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凭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第二篇: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20xx新表)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
说明:
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须将此表与生育保险要求的其它材料一起报送市劳动保障局申报。所要求的资料列于第三联背面。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携带资料
一、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审批生育指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一式两份);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医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本《报销审核表》;
3、住院者提供医疗收费明细单。
二、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
1、《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1、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报销审核表》
4、住院者须提供医疗收费明细单。
三、异地分娩
1、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办好的《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简称《异地分娩申请表》),并按表要求由分娩医院填写医院级别及盖章;
2、在广州市产前检查的须提供《就医凭证》;
3、《生育证》复印件;
4、出院病历复印件(既出院小结复印件);
5、诊断证明复印件;
6、医疗费#5@p;
7、住院收费明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