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
注:1.此表仅限于企业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使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同时收回。
2.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仍按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第二篇:企业换(补、增)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企业换(补、增)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
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
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