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岭农贸市场运营方案(拟)
一、市场摊位基本情况
市场摊位共有248个,其中肉类48个,鱼类20个,光鸡鸭类24个,冻品24个,蔬菜类20个,豆面类12个,干货类28个,水果类36个,熟食类24个,活禽类6个,粮油铺面7个。
二、铺面基本情况
市场铺面共计53间(其中南面12——16号铺已出售),现剩东面13个,西面8个(其中24号暂时为北源东辰物业办公室),南面26个,东南面拐弯处1个。
三、市场摊位招商价格及优惠政策
塔岭农贸市场摊位/铺面租赁价格表(一)
注:以上摊位/铺面租赁期限为一年,定金1000元/个。
市场摊位/铺面招商优惠政策表(二)
四、商铺招商价格及优惠政策
商铺租赁价格表(三)
注:以上铺面租赁期统一只分3年、5年制两种,定金5000元/套。
商铺招商优惠政策表(四)
五、市场整体招商宣传方案
1、媒体宣传:通过与定安县政府的合作,在定安电视台、《今日定安》报纸上进行塔岭农贸市场专题介绍报道。
2、网络宣传:同步在网络上发布招商信息,比如:58同城网、定安政府网、我爱定安网等网络平台。
3、画册宣传:把制作好的招商宣传单,组织工作人员在当地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散发,比如:百佳汇、天安百货、沿江公园。
4、移动宣传:通过与定安政府、公交公司合作,在公交车身、公交站牌贴上招商信息广告。
5、广告宣传:制作一块大的室外喷绘招商信息广告,悬挂在办公室外墙。
6、活动宣传: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有关绿色食品的展销会,活动邀请海南一些知名的媒体、电视台进行全程报道,比如海南电视台、南国都市报、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
六、招商人员配备
目前招商小组成员:张永强、吴淑扬、陈业平、包康康,但都没有市场管理经验,至少需要招一名具有市场管理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市场招商管理工作。
七、招商合同(附后)
塔岭农贸市场摊位/铺面租赁
合同书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市场 号摊位/铺面,面积 ㎡,
元/㎡,摊位/铺面 个,每个摊位/铺面 元,月租金 元,经营范围 类,租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元,实行 (一年/半年/季)支付制,以
(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 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押金 元人民币。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办理有关证件,如果合同期间,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1%的违约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保证金10%。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铺面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市场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经营方承诺书一份,作为本合同同等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香榭水岸市场铺面租赁
合同书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铺面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商铺位置
甲方(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香榭水岸市场 面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3年/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市场铺面租金价格表
1、租金共 元,实行 (一年/三年/五年)支付制,以 (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 日内开始交租金。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押金 元人民币。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及产权变更
1、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2、租赁期间,乙方可享受优先购买房屋产权的权力,剩余租金可抵购房款。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按期支付租金。
4、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5、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6、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继续按原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第十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 合同中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二篇:菜市场招商方案
康平菜市场招商初步方案
(本方案主要包括市场二层和一层外铺部分)
一、项目整体定位
康平片区首家提供创新化服务、经营管理的新型综合市场及升级创新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
释义:原三村市场是康平片区主要的市场之一,附近居民绝大多数都有在此消费的经历,因此在康平区域中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当项目重新建设后,一定要延续其原有知名度并提出升级创新的概念,升级创新不仅体现在建筑硬件的更新,更从服务、经营管理等软件方面进行升级,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和新颖的消费体验,最终成为周边居民的一站式生活服务中心。
因此新市场定位在针对消费者的服务方面、针对市场自身的经营方面、针对经商者的管理这三个方面进行创新,最终形成一个能长久发展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升级创新版的“三村市场”。
二、总体招商策略
项目的定位即是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围绕着如何形成生活服务中心及创新的理念,在招商工作中将采取如下策略:
1、内外同步启动、互相促进
项目所处地段比较优越、人气较旺,目前市场一层内部(摊位和内铺)已完成招租,待租部分主要为一层外铺和二层商业空间,无论哪部分商业面积实现招租并开始经营,都会对市场整体商业氛围带来良性影响,并减轻后续招租工作压力,因此招商工作应全面展开,仅对少量铺位进行技术性销控即可。
2、“蓄水养鱼”式的招商思路
商业地产是一个商业与地产行业对接的复合领域,因此一定要符合商业领域的基本运作规律。一般情况下商圈成熟都需要一个培育期,至少需要2-3年才能进入稳定经营阶段。因此要奉行“蓄水养鱼”政策,在培育期考虑商圈培育的规律,让利于业户,在租金定价上考虑商家的承受能力,降低自己的过高的期望值,对业户进行扶持、给业户喘息的机会。
3、招商与经营兼顾
商业地产操作最重要的阶段是招商和经营,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关系。招商过程中要考虑到对后续经营的影响,同时注重经营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机制,引导业户良性发展,否则一旦经营者关门,开发商同样要关门,经营者失败,开发商同样失败,两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4、制定创新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与服务模式
在市场经营过程中,要体现“升级创新”的思路,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提供创新、升级化的服务模式,引入超市化选购、配送、定菜、无公害检测、公平秤、特价专区、净菜服务、会员制服务等特色化服务。
三、市场招商形式与范围
1、市场招商形式
u 市场一层外铺部分:
建议市场一层外铺部分采用自由、灵活的招商方式,以套为单位
进行招商,业户可根据需求自由组合,开发商只对业态进行原则性管理,不做具体划分,以业户自发形式结合整体调控,形成外铺业态的组合格局。
u 市场二层部分:
建议市场二层商业空间采用整体招商或大面积分割招商(四、五家联合)的方式,如下图所示:
鉴于项目周边九隆街及华信家园等项目均有相当体量的物业招商,本案二层整体招商或大面积分割招商易形成一定的独特性和市场独有性,有利于市场竞争。
尽管整体或大面积分割招商短时间内租金收入要低于零散经营,但就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商圈商业氛围的培育来看一定优于零散经营,同时可以有效降低运营风险;另外开发商可不必为市场管理专门单独组成一个职能部门,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2、市场招商范围
u 市场一层外铺部分:
市场一层外铺的招商范围包括:餐饮、服装服饰、品牌专卖店、食品店、美容美发、通讯器材等业态。
u 市场二层商业空间部分:
市场二层整体招商与大面积分割招商范围包括:餐饮、超市、培训机构、康体健身、娱乐中心、干货代理批发、小商品代理批发等业态。
四、市场硬件设施修改建议
1、一层与二层连体经营,缩小二层经营面积
外网点是招租价值最高的部分,如果能将二层局部与一层连体招租,不仅能实现较好的经济价值,同时增加了外网点房可供招租的总面积,两层合并可以在租金方面互补,但总体价值仍保持不变,利于招租。同理,二层商业面积会缩小,可以降低整体招租的难度。
2、小面积、总租金低的商铺分隔形式
现有大部分外铺均为面宽4米,进深达10—12米的“长筒式”店铺,该种店铺对于经营者来讲可选性较低,对于需求小经营面积的业户来讲租金总价过高,因此建议采取如下图所示的间隔方式,分隔出部分小进深的铺面,降低其租金总价,灵活多变,以应对未来客户及市场发展的不同需求:
另外对于处在入口两侧和拐角处的店铺,可为其两面开门,变小面宽为大面宽,变一面临街为两面临街,尽量提升商铺价值。
3、二层商业直通西向街道
目前二层的主要通道为一层市场内设置的自动扶梯(南入口),这种格局不利于二层整体招租或分割招租,建议采取在二层直接设通道至祥和路的方式将二层与人流较大的主要街道连通起来。如下图所示,将二层商业空间变成为拥有独立出入口且能直接连通交通要道的“临街旺铺”:
五、总体推广策略
1、充分利用“三村市场”知名度,结合项目定位提出升级创新概念
充分利用项目前身“三村市场”所具有的知名度,广泛进行宣传。同时结合项目定位提出升级与创新概念,一方面展示项目超前的硬件配套设施,以此提高客户的信心,另一方面向客户灌输全新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以此吸引更多的客户关注。
2、一站式生活服务中心的主题定位推广
以打造康平片区一站式生活服务中心的主题定位来进行推广,以中心位置、方便快捷、大体量和丰富业态组合等方面为主要支撑点,塑造项目片区核心的整体推广形象。
3、偏重营造现场氛围组织推广
本项目的主要消费群体为康平片区居民,因此招商也具有一定的区域局限性,大部分客户为居住在康平或在本地有经营店铺的群体,推广中应偏重于现场的包装和招商氛围的营造,通过各种广告牌、横幅、指示牌等形象识别系统全面包装项目,以此展示项目,吸引客户注意。
4、以活动带动市场经营促进整体招商
强调将促销活动作为项目招商的主要推广方式,定时组织各种促销活动,如各种文艺节目表演、特价产品限时销售等,以此带动市场内部摊位和内铺的经营,提升市场人气,扩大项目的影响,以内部带动外部,从而促进项目整体招商推广的进行。
六、目前招商工作的具体执行
目前市场内部经营情况不是十分理想,外围仍有部分工程正在施工,周边道路并未完全开通,会对项目的全面招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首先进行促进内部经营的活动,以及市场全面包装、招商方案讨论等工作,为市场整体招商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招商部门可利用我司操作其他项目时所积累的丰富客户资源,积极联系意向客户,对于二层的意向大客户可进行个别的上门拜访,同时考察蓬莱、义乌、东北等地的商业项目经营情况和客源情况,一方面积累客源、学习经验,另一方面根据客户意向和市场情况,不断调整方案、改造硬件设施,以迎合客户需求,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