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预 备 党 员
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批准为预备党员时间:
姓 名(注意与身份证以往档案一致)
单 位例:成都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11-1班
说 明
1. 凡被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均要填写此
表。
2.“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和长期在一起
生活的受本人抚养或供养的其他人。“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来往较多,关系密切的亲属、亲友及其他人。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内容:姓名、单位、职业、政治面貌,与本人的关系。
3. 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以及本人
的现实表现,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定期填写在“考察情况”栏内。考察人的姓名、职务、培养人应填写清楚。
4.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调动时,可将此表随同本人写的申请
书、自传等材料一同转至新单位党组织。不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登记表由党支部负责销毁。
5.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时,此表同《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党委。
预备党员转正后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