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度低保提标工作情况的说明
根据甘政办发[2012]40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xx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将在20xx年每人每月230元的基础上提高15.5%,即达到每人每月266元。分类施保金补发与低保金提标金额计算如下:
单位:元
提标金额按照每人每月提高36元并补发。
此次提标,以20xx年1月正在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为基础,对4月做出停发、变更的表,只补发1至3月的低保金。
此次提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镇、街道、社区低保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确核算,于4月5日前将“嘉峪关市最低生活保障变更审批表”和“嘉峪关市三镇居民低保家庭收入调查表”上报我局救助科,等上述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报银行财政表电子版报我局救助科,审批表与报银行财政表应顺序一致。
此次提标仍采用去年各街道相互交叉审查的方式。
五一街------建设街
建设街------胜利街
胜利街------朝阳街
朝阳街------五一街 新华街------峪苑街 前进街------新华街 峪苑街------前进街 峪泉镇------文殊镇 文殊镇------新城镇 新城镇------峪泉镇
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二
第二篇:20xx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
北寨镇20xx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缩小整体保障水平与全国的差距,省政府决定20xx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并将其列入省政府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提标任务,根据《20xx年定西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政策依据。市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会议精神,坚持“保主保重、应保尽保”的原则,并对保障人数、保障标准、严格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要求,重新逐户核实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实行分类施保,确定保障资格,调整补助标准。
(二)保障人口及比例。根据县上下达的提标人数和全镇的实际,此次提标后,全镇保障总人口为4184人,占全镇农村人口总数的23.40%,其中一类对象420人,占保障人数的10%;二类对象1675人,占保障人数的39.98%;三类对象96人,占保障人数的2.28%;四类对象1993人,占保障对象的47.63%。
(三)保障标准和资金。
1、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15.5%,从去年的184元提高到213元。
2、农村低保。标准由1096元提高到1488元,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将农村低保补助资金重点向一、二类保障对象倾斜,确保其补助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四类保障对象(20xx年、20xx年新增人员)补助水平不再提高,一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112元提高到140元,二类保障对象由82元提高到100元,三类保障对象由67元提高到80元,四类保障对象57元保持不变。
3、农村五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993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且不能低于2400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18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足额配套列支。
二、总体要求
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要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重新审定保障对象资格和补差金额,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村社干部保、超标准保等对象不准确和补差金额不合理的问题;要严格工作程序,狠抓核心环节,彻查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人为定保定补的问题;实行包村领导负责制,严查和追究提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提标任务4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快速运行,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五保供养金按照新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季度已经发放的差额部分从1月1日起补发。
三、方法步骤
提标工作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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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宣传培训(4月1日开始-工作结束)。各村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让城乡低保政策进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重点业务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提标工作的政策界限,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确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4月7日)。镇村社要集中力量,对已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实际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重新确定保障资格和补差金额。驻村干部为第一调查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第一领导责任人。村支书、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入户调查结束后,城市低保要严格实行听证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农村低保要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以社为单位,由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共同召集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必须由驻村干部进行上门征求意见,户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现场解释政策,让“低保保生存,致富靠勤劳”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指导村民开展评议,将本社家庭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参会(上门征求意见)的户代表必须在《XX县XX乡镇XX村XX社家庭困难排序表》上签字。民主评议结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以《定西市农村低保提标结果公示表》的形式公示到每家每户,广泛深入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认真开展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五保供养政策严格落实。
第三阶段:汇总审批(4月8日-4月30日)。调查摸底结束 - 3 -
后,各村在4月7日前完成汇总,以村社为单位集中公示,4月15日前完成上报;镇上将于4月23日前完成公示后汇总上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在4月30日前完成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审批和资金发放。这一阶段,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提标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实行包村领导负责制,及时调查、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情绪稳定,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民政站要协调信用社,实现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到户,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信息采集和录入,继续巩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成果,做好档案等软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阶段:抽查验收(5月1日- 5月10日)。提标任务完成后,由镇督查小组对各村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进行督查。并适时申请县民政局抽查验收。
四、质量要求
认真做好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合理确定补差水平,及时变更低保档案,确保宣传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切实做到保障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
五、保障措施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调、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 - 4 -
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把握关键环节,强化督查力度,确保提标政策全面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协调指导。在这次提标工作中,镇、村、社三级要成立农村低保提标评议小组,全面负责民主评议工作。镇上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提标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实行科级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包社的工作责任制,保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的时间和质量上达到预期的要求。
(二)靠实工作责任,依标分类施保。要认真组织实施以社为单位的村民评议、以村委会组织的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以民政工作站组织的镇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做好“四项评议”:一是对已保对象困难程度排序进行评议;二是对保障对象的准确性进行评议,坚决清退三种已保对象,即村干部家庭必须清退,人情保、关系户必须清退,拆户保障对象必须清退;三是对新增保障对象进行评议;四是对新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评议。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必须组织和参加村社评议会议,指导村民开展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因工作疏忽大意或措施不力造成工作被动、滞后和失误的,要严格按照《北寨镇工作效能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期间,镇上将组织人大、纪检、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全 - 5 -
镇13个村委会20xx年的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扰乱民主评议秩序,故意撕毁公示文件,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谩骂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净化低保工作环境。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提标工作期间,镇村两级要按照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档案的有关规定,全程做好档案资料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民政站要确保提标工作和保障对象信息变更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整理归档,健全和完善提标工作档案资料。为下一步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农村低保工作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记录,以及上报提标的保障人员花名册一律保存到村委会及镇民政站。
(五)开展验收评估,进行全面总结。全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结束后,镇上组织力量对所有村、社的提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村、社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检查验收,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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