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银 企 合 作
简 报
第 1 期
贵池区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xx年5月20日
前言:为认真落实工业强区发展战略,加大金融对全区经济建设的支持力
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互赢,根据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与七大家银行对
话商定,决定于20xx年定期组织高规格的政银企对接现场调度会。同时制定了
工作方案和工作小组每月例会制度,按照“推动银企合作,解决资金供求矛盾”
的总体要求,以“政银企共牵手,谋合作促发展”为主题,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实现银企双赢,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此区对接领导小组开辟宣传平台,报道对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供
企业资金需求信息,推介银行融资贷款新产品、提供各级政府扶持企业政策信息,
交流融资扶持企业经验,以期不断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本 期 目 录
1. 区政府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
2. 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小组第一次月例会召开
3.关于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及融资情况的通报
4.工商银行金融产品介绍
1
区政府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
3月30日上午,区政府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池州市工行、中行、农行、徽商银行、农发行、建行、九华农商行及区经信委、区金融办、区民生担保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善清,副区长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杨志云通报了当前全区工业经济经济运行形势及融资情况;宣读并讨论了《贵池区20xx年政银企现场调度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贵池区20xx年政银企对接现场调度工作小组例会议事规程》(征求意见稿);七大银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就以“政银企共牵手,谋合作促发展”为主题,建立并完善我区政银企业合作机制、加大金融对全区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互赢,对接磋商,达成共识。副区长程平也就建立金融合作机制的内容、相关部门职责等作出部署和要求。
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善清高度评价了金融部门对我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他指出,近几年,贵池区历史上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时期,与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政银企联系密切、关系融洽。他充分肯定了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的意义,指出,机制的建立,三方信息经常沟通,可以解决企业、政府和银行三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不断探索新的金融产品,实现银企双赢。
就贯彻落实本次工作会议精神,他要求,尽快建立合作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七大银行每月1次工作例会制度,区经信委作为负责日常具体协调事务工作部门,加强与企业和银行的联系,适时做 2
好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和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情况及意向贷款情况信息的整理、汇总和反馈工作;区政府将在月例会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召开三方调度会,力促我区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企业早日成功对接,实现银企业双赢。
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小组第一次月例会召开
20xx年4月20日,副区长程平主持召开贵池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小组月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根据贵池区政府《贵池区20xx年政银企现场调度会工作方案》及《贵池区20xx年政银企对接现场调度工作小组例会议事规程》的规定,就前期银企对接合作进展情况进行座谈。区经济信委、区金融办、区民生担保公司及区七大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政银企合作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区民生担保公司、七大银行部门负责人回顾了本部门今年以来对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情况;介绍了目前意向贷款企业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制约问题;同时也展示了各自银行的开展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产品。副区长程平对各银行支持贵池区政府工作、服务中小企业表示感谢,她要求区经信委、金融办,认真梳理本次会议各银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尽快汇总,由区政府适时召开现场调度会帮助协调解决,确保政银企合作取得实效。
关于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及融资情况的通报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志云
20xx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区委、区政府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年”和“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坚持多措并举, 3
工业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35户,总数达到126户,规模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2.7亿元,同比增长30.4%;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43.1亿元,增长134.5%,贵航特钢一期、浙源纸业二期、精实电子、正隆木业、升化碳酸钙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工业经济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名列全市第一。
今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手抓工业经济,一手抓企业帮扶,确保全年规模以上企业新增60户,完成工业增加值15.1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6亿元的目标任务完成。
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业投入。充分利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做好项目的引导、推进和落实工作,对包括海螺三期、贵航300万吨特钢、白鹰集团数控机床产业园、100万载重吨船舶制造、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开发与产业化重点工业项目,最大限度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努力以更多的新上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促进结构调整。
(二)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扶持、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区委、区政府已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选择10户重点企业和10户高成长性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动态管理,力争用3年时间,培植30-40家年销售超亿元的规模企业群体,从而发挥产业龙头作用,引进一批产业链条上的“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的跟进,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协调发展。
(三)以“高新产业集聚年”活动为抓手,加快企业创新。将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我区工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关键环节来抓,主要采取政策引导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等方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4
(四)以实现双赢为目的,推进银企合作。融资难、贷款难一直是制约我区企业规模扩大、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是企业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在银政企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一些中小企业通过银行的资金支持,生产得以正常运转,企业的产能得以释放。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市场看好的企业资金十分短缺。从我们在企业帮扶调查企业困难和问题的梳理出来的问题来看,融资难问题始终是共性问题的首位,占据被调查企业数的一半。
根据年初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银企合作,解决资金供求矛盾,今年以来我们先后拟订了《贵池区20xx年银企对接现场调度会工作方案》和《贵池区20xx年银企对接现场调度工作小组例会议事规程》;同时向各镇街、工业园区发出了《关于做好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并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汇总所属规模企业,有资金需求意向企业54户,申贷资金合计5.89亿元,意向银行涉及我市七大家银行。
从申贷企业规模分析、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运营时间不长、有市场、成长性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从属地分析,作为产业发展集聚地的贵池工业园、前江钢铁重化工业园、梅龙非金属矿新材料深加工园区、梅里农副产品及中小企业创业园、牌楼优质出口茶叶生产加工基地等这些发展承载地平台较好、企业为数众多,资金需求十分迫切,值得关注。
下一步,我们区经信委将利用自身动态监测、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熟悉区域工业经济空间布局、产业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企业运营要素资源的特点,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服务企业生产、管理经济管理的职能,在促进银企合作的工作中,做好自身的基础性工作,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实际状况,及时搜集梳理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引导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并适时将相关讯息及时反馈给银行,通过政银企三方通力协作的形式,促进企业发展、产业壮大、区域经济实现快速崛起。
5
池州工商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网贷通)产品介绍
一、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网贷通)业务(产品)
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网贷通,下同)业务是指工商银行与小企业客户一次性签订小企业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客户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进行的循环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和还款的贷款业务。网贷通业务适用于可提供合格抵(质)押物的小企业及微型企业,满足其生产经营上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网贷通业务特点
随借随还:合同一次签订,2年有效,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自助自动: 客户自助通过网上银行操作,借款、还款款项实时到账。 降低成本: 未使用贷款额度不计息,客户可自助提前还款,降低企业财务压力
手续便捷:全网络操作,免去往来银行之奔波,省时省力;
网贷通业务目标——“随时随地、自助自动、高效低耗”
三、业务办理条件
1、具备工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中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
2、借款人工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3、借款人为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客户,并开通相应证书权限。
4、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或低风险抵押、并与工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
四、融资金额、融资期限
(1)、融资金额:融资金额纳入客户统一授信。因我行是安徽省小企业二类行,贷款审批额度在2000万元(含)内。
(2)、融资期限:循环贷款额度使用期限最长2年,合同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循环贷款额度使用期限到期日,单笔贷款的期限不得短于7天。
五、业务流程 (一)、业务基本流程:客户申请——业务受理——评级、授信、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及作业监督——贷后管理——客户提款——客户还款。
①贷款提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在网上银行选择对应的循环借款合同,准确完整的填写提款申请要素,确认后提交,贷款实时到帐。
②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前(日),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申请提前或到期还款,应选择对应的循环借款合同及借据,准确完整地填写还款申请要素,确认后进行提交。系统实时接收还款申请信息,发送扣款指令从合同约定 6
的还款账户扣款。二、网贷通相关流程
(二)网贷通客户办理流程图
(三)网贷通内部系统操作流程图
7
发:市人行,市经信委,区委办,区政府办 区人大办,区政协
办,中国工商银行池州分行,中国银行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池分行,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模以上企业。
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印
责任编辑:曹爱萍 邮箱:czql.cap@163.com 8
第二篇:20xx年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办法
20xx年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加强政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缓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20xx年一次性新增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使用原则
(一)扶优扶强原则。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可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
(二)竞争性支持原则。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联合省财政部门采取竞争性方式公开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择优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银企联动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省资产经营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省财政对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给予贴息补助。
(四)注重诚信、防范风险原则。获得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要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合作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信贷各环节中各种风险的研判、监测、防范和处置,有效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1
(五)绩效导向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和省资产经营公司必须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设立明确的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绩效问责制度。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资金来源。
在20xx年省财政一次性新增10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安排6亿元作为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合作平台。力争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拉动中小企业融资贷款100—200亿元。
(二)合作方式。
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若干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融资合作方。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资产经营公司根据省下达的支持企业控制数,选择1000户以上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强的中小企业作为扶持对象。被选定的金融机构依据金融管理规定自行审定扶持企业,为被选定扶持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贷款融资方式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或其他贷款。省财政对选定20xx年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三)贴息补助方式。
1.对一年(含)以内短期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于当年一次性补助到企业。贴息补助额按照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 2
贷款利息发生额的60%贴息给予补贴。贷款额度在200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2000万元贷款额计算。
2.对2年(含)以内中长期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于贷款利息发生第一年起分两年补助给企业。每年贴息补助额按照当年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50%贴息给予补贴。贷款额度在150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额度在1500万元以上的,按1500万元贷款额计算。
3.对2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于贷款利息发生第一年起分两年补助给企业。第一年贴息补助额按照当年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第二年贴息补助额按照剩余年份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贷款额度在120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额度在1200万元以上的,按1200万元贷款额计算。
三、合作金融机构的产生方式
(一)合作金融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
1.符合国家金融和信贷政策,在金融监管部门没有不良信贷记录。
2.能依法依规提供优质服务,服务理念先进,具有较高贷款审批效率及结算效率。
3
3.有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信贷产品和人员,有具体可行的中小企业贷款计划、工作方案和目标。
4.金融组织机构完善,有相应的信贷服务网点。
5.愿意按不高于同期国家基准利率为被选定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具有优先成为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格。
6.与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签订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具有优先成为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格。
7.已贯彻银监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措施,对中小企业贷款实施“三单”管理(单列规模、单独考核,单列客户名单、单独管理、单独统计,单独定价、合理浮动)的金融机构,具有优先成为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格。
(二)合作金融机构的产生。
选择若干家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对象,合作金融机构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是合作金融机构招投标的招标人,由国有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分行)、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招投标:
1.招标人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
2.自愿参加招投标的金融机构按招标公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投标期限满后,招标人公开进行招标的开标仪式。 4
4.招标评标采用书面评标和现场答辩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招标人按规定成立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推荐中标候选人。
5.评标小组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评标。评标小组根据书面评标结果,推荐入围候选人报送招标人。
6.入围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标小组根据设定的投标条件对投标主体进行合作资格审核,对具备合作资格的投标主体,由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7.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
(三)未中标的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在全省入选扶持的企业中(包括优选和备选),如已与其中200家以上的企业在20xx年存在融资贷款合作关系,则自动入选合作金融机构。
四、扶持企业的产生
(一)扶持企业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3.符合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的中小企业; 5
4.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较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给予支持:
1.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依托企业、省最具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500强;
2.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
3.产业转移园区内的中小企业。
(二)扶持企业的产生
全省计划推荐优选企业1000户,推荐备选企业1000户。具体如下:
优选企业(1000户):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市、区)推荐优选企业10户,合计约400户;东西北地区每个县(市、区)推荐优选企业6户,合计约450户;东莞、中山两市各推荐优选企业20户,合计40户;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市直优选企业(不含区)5户,合计100户;省级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中小企业合计10户。
备选企业户数分配情况同上。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对照可支持的中小企业条件,严格遵循公开、公正、扶优扶强的原则,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中 6
小企业进行初步筛选,产生优选企业及备选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备案,县(市)中小企业名单上报省备案时,须同时报各地级以上市备案。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与中标金融机构当地分支机构衔接,向金融机构同时推荐优选企业及备选企业,并由金融机构根据信贷条件进行审批确定。
省级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中小企业由省资产经营公司筛选推荐。
入选优选企业但未通过金融机构审核的,扶持企业的剩余名额在备选企业中择优替补。
列入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和省资产经营公司扶持对象,并于20xx年获得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支持。
五、资金的申请、审核与下达
(一)申报程序。
1.地方计划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当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2.省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中小企业资金计划由省资产经营公司审核后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二)申报材料。
7
1.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同级财政局或省资产经营公司上报文和资金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资金计划汇总表须加盖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或省级资产经营公司公章。
2.各企业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及贷款划账有效证明;通过担保贷款的一并提供担保合同。
(三)审批。
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及省资产经营公司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扶持项目及资金数额,下达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下达专项资金。
六、实施程序及进度
(一)3月中下旬,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确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发布金融机构招标公告,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省资产经营公司筛选本地区、本系统扶持企业。
(二)3月下旬至4月上旬,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按照招投标方式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县(市)省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初步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扶持企业,并向合作金融机构衔接推荐。
(三)4月中旬开始,合作金融机构与选定的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各地级以上市、县(市)、省资产经营 8
公司分别将本地区、本系统贷款贴息资金计划汇总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
(四)6月份,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计划;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
七、管理监督
(一)政银企合作中银企双方的产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媒体按规定对政银企合作活动进行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政银企合作活动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二)对政银企合作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或者省监察厅按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 应当依法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在政银企合作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单位或有关人员,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取消其参与资格,3年内不得再参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骗取专项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9
(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促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六)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针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省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