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保证书
由于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在河堤路段设置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经营点与柳州市政府20xx年春节期间在柳江河中心举办焰火晚会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消了城中区河堤路段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点(C6滨江西路红光桥底23栋-1号、C7滨江西路4栋5栋之间空地前的人行道、C8滨江西路8栋前人行道上、C10文惠桥底左侧人行道两灯柱之间空地),现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继续保留以上四个零售销售点,并作出如下保证。
一、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保证:
1、柳州市在柳江河举办焰火晚会当天早上由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统一安排专用车辆和足够人员协助河堤路段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做好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全部撤离经营点现场,该项工作必须要求在当日中午12时之前完成。
二、零售销售点经营户保证:
1、零售销售点经营户自愿接受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柳州市政府举办焰火晚会期间对其撤离及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安排和监督;自觉遵守用火用电相关规定,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未许可经营的烟花爆竹。
2、柳州市政府在柳江河举办焰火晚会期间,如未按保证要求撤离的,经营户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及连带责任,并扣除其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3、实行专柜经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经营(零售)许可5立方米外包装总体积、烟花类[B、C、D]、爆竹类[C、D]的相关规定。
服从各级政府领导,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执行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由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零售销售点经营户各执一份,从保证企业、经营户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保证书时效为20xx年度。
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签字)
第二篇:安全责任保证书格式 - 副本
安全实习保证书
本人系陕西科技大学学院 学生(学号 xxxxx 身份证号 xxxxxx),经单位邀请,定于 2012 年 3 月 11 日至 2012 年3月25日前去该单位实习。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离校外出实习、应聘、工作期间的安全,严格学院
与学生的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特向
学院作如下安全保证:
一、 本人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
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
二、 在离校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全
部责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
措施,保证自己的安全,如出意外,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三、 以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规章制
度,不作出任何有违院纪院规的言行,在外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四、 经常与学院保持联系,若需要更换实习或工作单位必会及时向原
实习或工作单位报告,并告知学院新的实习或告知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五、 严格按照学院的时间安排好自己的生产实习的进度,保证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试验以及撰写工作。
六、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各条保证,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和责任,学院对此概不负责。
七、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学院、学生本人个执一份。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辅导员签字:__________ 学工负责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