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格式文本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处分原则和方式,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遗产和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指立遗嘱人生前为妥善处理死后遗产和其他事务而亲自写下的、或请人代写的,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书面材料。
实行遗嘱继承制度,让公民自主地处公财产,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给以保护精神,有利于鼓励公民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遗嘱人的财产,有利于克服立遗嘱人子女的依赖思想,有利于维护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遗嘱人死亡后的有关事务,有利于减少纠纷和讼争,对于发展社会生产,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加强家庭成员间的团结,发展国家科技、文化教育事业,表彰立遗嘱人的先进思想和高尚品德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为了发挥遗嘱的积极作用。防止和限制遗嘱的消极后果,我国法律对遗嘱作了明确规定。首先,遗嘱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能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能剥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人或生活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威胁、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立遗嘱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还可以赠给国家或集体,并且还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只要不违法,一切听凭立遗嘱人的意愿。第三,立遗嘱人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第四,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不要用口头形式。非用口头形式不可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外,遗嘱的内容应清楚、具体词句应准确、得当,结构应严谨、周密,文字应精练、明晰。不能含糊不清,不能模棱两可,不能有多余的词句,更不能有错字、别字和生造字。
【文书样式】
遗嘱
立遗嘱人:
我因 ,特立此遗嘱,对 作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本遗嘱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存 公证处一份。本遗嘱由 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
证明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制作遗嘱应先写明标题:遗嘱或 遗嘱。
二、正文
第一部分写立遗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等。
第二部分写立遗嘱原因,就是为什么立此遗嘱。这是遗嘱的前言,用几句概括性的语言叙明立遗嘱的宗旨即可。在我国目前,常见的立遗嘱的原因是:“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深恐去世后家属子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因子女较多,遗产散存各地,为妥善安排继承事宜”;“因生前受好友(或邻居、远亲)体贴、照顾,为报其深情厚意”;“因命旦夕,为表眷子之心(或为表恋故土之情)”;“因毕生致力于 专业,为发展祖国的 事业”等。在制作时,一定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以能表明立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意图为准。
第三部分写遗嘱事项.就是立遗嘱人对处理遗产或(和)其他事务的具体意见。这是遗嘱的主要部分和中心内容,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具体。如系处理遗产,应将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及由谁继承(或遗赠给谁)等写明,可以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顺序写,也可以按遗产项目顺序写,可以分条写,也可以不分条写明处理其他事务,如丧葬事宜、遗体处置、生前未完之事承接、死后所欠债务由谁偿还等,应将与这有关的事项一一写明。如在将遗产指定某一人或数人继承时,或在将遗留财物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时附有条件,可将条件逐项写明。
第四部分写结束语。主要是写明遗嘱份数、在何处保存、由何人或何机关监督执行等,也可以写立遗嘱人对家属、子女的希望和要求等。
三、尾部
上述四部分内容写完后,下面由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如有证明在场,证明人也应签名盖章。如系请人代书,代书人应签名盖章。如系请律师代书的,应将代书律师单位和姓名写明。然后再注明立遗嘱的年、月、 日。如果有书证、物证和需要附带说明的问题,可以附项内注明。
第二篇:遗产继承遗嘱格式(带范文)
遗产继承遗嘱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附:遗嘱范文
遗 嘱
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肺水肿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4、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李××
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证明人:王××
在场人:张 * *
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遗嘱
立遗嘱人傅××,男,××岁,××省××县人,住本市××街××巷×号。
我无子女,无近亲,近期来脑残的病情又转重,我的生活全靠邻居 杨××照料。长期以来我与杨××谊甚笃,对于他的悉心照顾我十分感激。我决定,在我去世以后,将我个人财产,计旧床一张,方桌一个,木凳两个,半导体收音 机一台,双铃马蹄钟一个,吉他拨片一块,零星家庭用具若干,书籍两架,都无偿地赠与杨××所有。我的后事,也烦杨××料理。我生前和几个女人之间纠结暧昧 的关系,请单位党组织考虑死者的尊严和生者的权利,不要再查。我的未竟诗歌小说可以整理发表。书信及日记,切勿发表。特此遣嘱为证。
立 遗嘱人:傅××
证明人:李××(签名盖章)
许××(签名盖章)
代书人:律师贾××(签名盖章)
20××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