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石河一社
被申请人:重庆达华砼外加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红土地苑B栋4-2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据(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裁定书,将裁定保全被申请人的房产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的货款678000元,利息42714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双倍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判决书结案。
贵院根据本申请人于20xx年9月26日提出的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于同年10月20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所属“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45号地块等值土地使用权(房产证2006第977号)”。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 20xx年5月19日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认为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太久,并且被申请人有保全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强制拍卖,以清偿被申请人所欠的货款及利息。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第二篇:评估、拍卖申请书
评估、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男,19xx年11月28日出生,住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XX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500万元及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的XX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XX号房产已于20xx年1月7日被贵院查封。
为了判决得以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判决权威,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且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此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