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函
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本单位职工 同志,因公司发展需要,需实行生产承包制,公司领导决定辞退 同志,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特申请前往你处申请失业保险金。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篇:失业保险金申办指南
失业保险金申办指南
编辑:劳动局就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9-05 16:24:28
失业保险待遇申办指南
一、 政策依据
1、《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3、《关于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6号)
4、《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6号)
5、《湖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试行办法》(鄂劳社文[2005]109号)
二、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备案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
(三)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承办部门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四、责任人及时限
(一)审核用人单位失业备案手续
承办人:张艳 欧阳英姿 卜亚萍 曹运宝
时 限:按周汇总上报审批并回复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承办人:张艳 欧阳英姿 时 限:即时办理。
五、申办资料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在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报送下列资料: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名单》;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材料;
4、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5、经济裁员或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和批复;
6、公益性岗位、下岗职工出中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资料。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
1、城镇职工失业后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籍(原件);(2)身份证(原件);(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5)《湖北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6)近期登记照3张;(7)工行牡丹卡。
2、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籍(原件);(2)身份证(原件);(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湖北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5)劳动合同(原件一份);(6)近期登记照3张;(7)工行牡丹卡。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并办理托管手续; 2、失业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必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中断就业60日之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不予办理失业登记。
七、联系电话
失业备案:6731201;失业保险金申领:6730970;档案托管及求职登记:6748942;
职业培训:675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