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民族,生日,住(身份证上地址即可),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姓名,民族,生日,住(身份证上地址即可),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执行依据:**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元及利息(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元;
四、强制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年*月*日作出了(****)**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
一、被执行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元及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现在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未能按该判决书履行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月****日
第二篇: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1] 2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郝秀荣,住所:赛罕区邮电小区9号楼2单元6号,电话:130xxxxxxxx
被执行人:吴连芳,住所: 赛罕区铁路林场小区8号楼3单元1号。电话:132xxxxxxxx
申请事项:
1.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0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做出的(2013)赛民初字第2561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
2. 请求被执行人承担延迟履行期间10000元的债务利息,即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倍支付。
3. 请求被执行人承担案件的受理费用50元。
4. 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秀荣与被执行人吴连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做出(2013)赛民初字第2561号民事判决。根据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00元,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用50元。
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没有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因此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赛罕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郝秀荣
20xx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