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本人现有(如有)及将来与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 本人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不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 的经营,损害其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作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1、 公司董事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2、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第二篇:《承诺函》
参 赛 声 明
本人自愿参加2010“古铜都” 杯铜艺术品设计大赛。确认自身为大赛参与者,完全了解大赛《承诺函》(见附件三)内容,保证严格遵守有关大赛规则及版权协议。对《承诺函》各项声明的约定,认真了解、均无任何异议,特郑重作出承诺。
签名:
《承诺函》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承诺人(包括所有原创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徽风铜韵”设计大赛规定参赛者参赛办法及评审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 “徽风铜韵”设计大赛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承诺人许可主办方在参赛评比期间无偿、独占、排他的享有下列著作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
第三条 承诺人承诺主办方对其获奖作品从获奖之日起(以大赛
获奖作品公布之日为准)具有一年的无偿、独占、排他的享有下列著作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承诺人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比赛主办方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
第四条 承诺人保证未经比赛主办方事先书面同意,获奖作品在参赛一年以内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第五条 承诺人同意比赛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第六条 承诺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利用此次参赛事宜或参赛作品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
第七条 大赛组委会有权拒受任何对各国文化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有权修正参赛作品的类别。组委会确定的大赛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
第八条 报名参赛者不限年龄、国籍。保证参赛身份为大赛组委会于“参赛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约定之身份,作品确为原创,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它法律事宜,如有抄袭或仿冒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裁决认定后,取消其获奖资格外,退还奖金、证书及将被,并在相关媒体给予公布,由抄袭或仿冒者个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如承诺人因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比赛主办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比赛主办方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比 2
赛主办方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比赛主办方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比赛主办方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相关承诺,并在比赛主办方发出要求其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比赛主办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经济或任何其它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第十一条 本承诺函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第十二条 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法律实体)(盖章):(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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