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永字[2012]32号
嘉 奖 令
为了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经过公司各基层部门推荐,在公正、合理的评价后,决定对20xx年度,先进部门、安全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嘉奖。
一、先进部门(7个):
1、 授予财务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2、授予销售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3、授予生产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4、授予机电科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5、授予品质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6、授予企业管理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7、授予仓储部先进部门荣誉称号;
二、安全先进科室(6个):
1、授予企业管理部行政科保安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2、授予企业管理部总务科食堂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3、授予企业管理部总务科司机班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4、授予生产部一车间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5、授予生产部五车间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6、授予仓储部叉车班安全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三、先进个人(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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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予销售部“张中堂”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 授予销售部“汪重义”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 授予市场营销部“陈丽”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 授予战略合作发展部“黄伟鑫”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 授予客服中心“高灵凤”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 授予客服中心“余凤玲”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7、 授予财务部“徐映珍”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8、 授予采购部“黄丽华”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9、 授予计划运输部“杨秀芳”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0、授予人力资源部“陈文婷”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1、授予信息中心“邓国强”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2、授予品质部“赵水侠”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3、授予品质部“王万成”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4、授予生产部机电科“刘传飞”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5、授予生产部机电科“肖为春”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6、授予生产部一车间“陈赛波”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7、授予生产部一车间“史庙荣”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8、授予生产部一车间“刘章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授予生产部一车间“易东华”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授予生产部一车间“沈瑞”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1、授予生产部二车间“陈清选”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2、授予生产部二车间“李犬辉”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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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授予生产部三车间“彭军”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4、授予生产部三车间“钟正钱”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5、授予生产部三车间“陈小建”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6、授予生产部三车间“张敏”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7、授予生产部三车间“刘洋”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8、授予生产部三车间“吴新招”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9、授予生产部五车间“黎国林”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0、授予生产部五车间“王国新”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1、授予生产部六车间“王显芳”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2、授予生产部六车间“黄绪彬”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3、授予生产部六车间“叶晓平”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4、授予仓储部“孙加强”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5、授予仓储部“丘光明”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6、授予仓储部“施世樑”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7、授予仓储部“袁友良”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8、授予仓储部“王春芳”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9、授予企业管理部“屈建涛”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0、授予企业管理部“李平贵”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1、授予企业管理部行政科保安队“杨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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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授予企业管理部总务科司机班“王木泉”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请以上获奖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地努力工作。希望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奋发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出不平凡的业绩!让我们众志成城,携手前进,为公司更加美好灿烂的未来而努力奋进。
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20xx年度先进个人及先进部门嘉奖令 抄送: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深圳公司各高管
发: 各部门、车间、科室、 存:档案室 张贴:宣传栏 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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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嘉奖令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命令
深公坪奖令〔2012〕1号
关于给宝山派出所实习学警玄国的嘉奖令
各派出所,分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自市局党委正式启动社会面动态巡逻机制改革以来,我分局全面加强路面防控工作,警力最大限度压向路面,动态治安控制能力明显增强。7月17日上午10时许,宝山派出所实习学警玄国巡逻到深汕路157号时,遇到一名男子正在实施抢劫,该学警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并成功解救1名被持刀抢劫的女子,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深圳市公安局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及《深圳市公安局实习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分局党委研究,特给宝山派出所实习学警玄国予以通令嘉奖。 此令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局长: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表彰奖励 宝山派出所 实习学警 嘉奖令 抄送:本局领导,各派出所、分局内设、直属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综合处 20xx年7月20日印发 承办单位:政工室 承办人:刘恒润(存档3份,网上发文)